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部署和安排,文山州州、縣市勞動就業服機構從2011年9月起開始接受勞動者《就業失業登記證》申領、換發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就業失業登記
就業失業登記,顧名思義,就是對勞動者在法定勞動年齡內就業、失業狀況進行登記。因此,《就業失業登記證》是記載勞動者就業和失業狀況、接受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等情況的基本載體,是勞動者按規定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的重要憑證?!毒蜆I失業登記證》中的記載信息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勞動者可憑《就業失業登記證》跨地區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相關就業扶持政策。證件內容包含個基本信息、就業信息、失業信息、就業困難認定信息、享受就業扶持政策情況信息等內容。
二、《就業失業登記證》發證對象
《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范圍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以下人員:
(一)進行就業登記的勞動者;
(二)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勞動者;
(三)從用人單位失業的勞動者;
(四)個體工商戶業主、私營企業和民辦非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勞動者;
(五)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規定條件的勞動者;
(六)農村家庭有轉移就業要求的本地戶籍勞動者;
(七)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以及隨軍家屬未安置就業的勞動者;
(八)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勞動者;
(九)非本地戶籍人員在本省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后失業的勞動者;
(十)被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勞動者;
(十一)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的勞動者;
(十二)其他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情況。
三、《就業失業登記證》申領程序
勞動者可向就業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并填寫就業失業申報表,經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審核登記后頒發。
實行《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前辦理《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憑《失業證》和《再就業優惠證》換發新證。用人單位為錄用的勞動者辦理就業錄用登記時,也可以向開展就業錄用登記的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四、《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使用
勞動者憑借持有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可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獲得政策咨詢、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指導和就業信息等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憑借《就業失業登記證》登記的狀況,向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請享受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貼息貸款、“貸免扶補”創業貼息貸款;憑證申報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憑證申請享受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自主創業憑證向有關機構申請享受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五、《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管理
《就業失業登記證》實行實名制管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廳按照全國統一樣式印制,免費發放。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填發。限持證者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涂改、偽造?!毒蜆I失業登記證》遺失或損毀的,由勞動者本人向原發證機構報失或報損,并以適當方式公示,經原發放機構核實后予以補發。《就業失業登記證》與持證人身份證相對應,每位勞動者只能擁有唯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編號,證件由勞動者本人保管,用人單位統一辦理的由用人單位統一保管。
《就業失業登記證》實行年檢制,勞動者應按規定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或常住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年檢,經過年檢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繼續有效。全州《就業 失業登記證》年檢時間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0日。
特此公告
文山州勞動就業服務局
二○一一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