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是見年才畢業的大學生,我剛剛找到工作,但是又辭職了,在公務員資格復審時要些什么材料,一定要就業登記證嗎?
回復:資格復審時請提交報名時所填信息的證明材料。你報名時填未就業,就請提交未就業的證明;你報名時填了工作單位,請提交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者解聘依據或者失業證。如果后續出現工作情況變動的,自己說明情況,拿后續的相關證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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