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畢署人字﹝2006)131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畢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6名。為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考聘簡章》)。
一、考聘原則及程序
考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计腹ぷ靼凑罩贫计赣媱?、發布考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考聘職位
擬考聘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所屬事業單位財務信息檔案管理所會計1名。具體考聘職位見《2011年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職位表》。考聘簡章在畢節地區行政公署網站和畢節地區財政信息網上公布。
三、考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聘對象
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10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2011年畢節地區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1.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2.違法違紀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3.被開除、辭退公職的人員及其他各種原因被解除聘用關系的人員;
4.不符合招聘職位相關條件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招聘的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1年10月17日—2011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設網上報名)。
報名地點: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辦公室(畢節市生活路1號)。
聯系電話:0857-8238976。
聯 系 人:熊培、樊庭躍。
3.報名攜帶材料:
(1)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已婚人員須持縣級及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6)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
(二)資格審核
1.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崱⒉煌暾蛱顚戝e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或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每位報考人員根據報考要求,填寫《報名表》。通過資格初審的繳納100元考試考務費。
3.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取消,對已報考該職位的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4.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負責制作并發放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見畢節地區行政公署網和畢節地區財政信息網,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辦公室(畢節市生活路1號)。
五、考試
考試工作在畢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節地區監察局、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的指導下進行,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科目為《申論》和《專業知識》,每個筆試科目總分均為百分制,《申論》占該職位筆試總成績的30%,《專業知識》占該職位筆試總成績的70%。筆試的總成績占招聘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招聘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進入到下一環節。
(一)筆試
考試形式:閉卷考試(不指定用書)。
考試內容:《申論》和《專業知識》。
考試時間:2011年 11月 12日上午 09:00—11:00(申論),下午14:00—16:30(專業知識)。
考試地點:考場設在畢節市,具體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將在畢節地區行政公署網站和畢節地區財政信息網上發布。
(二)面試
根據招聘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考場統一設在畢節市,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畢節地區行政公署網站和畢節地區財政信息網)。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考生人數達不到1:3比例職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以上的,方能進入下一環節。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
六、體檢
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從進入面試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血壓、眼科兩個項目的檢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復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和復查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認可體檢考生檢查和復查結果。體檢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組織實施。
(一)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煺彆r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二)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確定為考察不合格,報畢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按程序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或經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8.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八、聘用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畢節地區行政公署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報請畢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畢節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經考核合格后視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九、紀律與監督
(一)所有招考招聘組織者、考官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考試紀律,做好保密工作,出現違反紀律的行為,將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和招考招聘組織者、考官和工作人員在履行命題、監考、面試、閱卷、評卷、考察(政審)及履行相關職責時,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考工作公正、公平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本次公開招考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人事部門監督指導,同時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
十、本《考聘簡章》由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7-8238976
監督電話:0857-8229001
2011年畢節地區會計核算中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職位表 | |||||||||||
序 | 招聘單位 | 單位代碼 | 職位名稱 | 職位代碼 | 職位類別 | 職位簡介 | 招考 | 學歷 | 專業 | 是否需要基層 | 其他報考 |
號 | 名稱 | 人數 | 工作經驗 | 條件 | |||||||
1 | 畢節地區財務檔案信息管理所 | 會計 | 1 | 專業技術 | 從事會計工作 | 1 | 國民教育系列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2.戶籍不限。 |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