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部分考生反映《2016年寧德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中小學新任教師工作公告》(寧教人〔2016〕20號)文件中,有關報考條件等問題,現補充說明如下:
1.第一款第二條第5點:“面向地區:福建省指2016年3月24日前已具有福建省常住戶口的人員,福建省內大專以上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及福建省生源在省內外高校的2014年、2015年、2016年畢業生?!敝傅氖?,在2016年3月24日前已取得福建省戶籍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或是未取得福建省戶籍的省內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及福建省生源在省外高校畢業的2014、2015、2016屆畢業生。
2.第三款第七條:“服務基層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含2016年9月1日前期滿的人員)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崗位(非專門崗位)按現行規定享受筆試加分政策(原始筆試總分加3分)”,要求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5月17日前,將有關證明材料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確認。
寧德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