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配餐員
申報條件:
----四級營養配餐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餐飲職業(如烹調、面點、餐廳服務等)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連續從事餐飲相關職業(如烹調、面點、餐廳服務等)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3)中等教育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學生。
----三級營養配餐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蚪泟趧颖U闲姓块T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高等教育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在校第五、六學期以上學生。
----二級營養配餐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