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實際能力,選拔真正具有培養潛力的合格生源,并切實提高復試工作質量,把好新生入學質量關,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及《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湖大研字〔2010〕10號),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管理
1、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辦法的制定及具體實施。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學院復試監督小組名單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名單附后)。
2、院復試小組負責筆試專業課命題、制卷、考務、密封評卷及面試工作。復試小組由學科責任教授和5-7名辦事公正且無直系親屬報考的碩士生導師組成。
3.院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
二、復試基本條件
1.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精神,報考我院的考生參加復試必須符合湖南大學自行劃定的復試分數基本要求,我院不組織任何形式的破格復試,不進行線下錄取,不接受校外調劑復試。
2.推薦免試生不再參加復試。
三、復試時間、形式和內容
1、復試時間定為2016年3月19-23日。
2、復試形式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測試和專業綜合的面試。其中專業課筆試學校統一組織。
(1) 專業課考試:閉卷筆試,滿分100分。
時間:3月19日下午14:30—16:30
地點:南校區綜合教學樓209、213
(2) 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40分,考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國語口語和聽力測試20分;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4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60分;實驗技能測試20分。
開始時間:3月20日上午8:30
地點:生物樓
3、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專業綜合面試全過程錄音錄像,以上交研究生院保存備查。
4、復試成績不合格(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成績之和低于144分;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擬錄取辦法
1、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分(即初試成績、復試成績之和)重新排序(總分相同時按初試成績排序,初試成績相同時按英語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張榜公示擬錄取名單。
2、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名單張榜公示后,公示期10天。公示期內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接受考生的投訴,投訴電話88823821。公示期內,無爭議或爭議得到妥善處理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和審批錄取名單,并張榜公布;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解決不了的爭議,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仲裁,確定和審批錄取名單并張榜公布。
五.調劑錄取方案
1.生物醫學工程全日制學術型專業(077700)和生物醫學工程全日制專業學位(085230)接收本院生物學專業(071000)考生、化工院化學專業(070300)考生、環工院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083000)考生、材料科學與工程(080500)考生的調劑。本院生物學專業復試后未錄取考生向我院遞交書面申請后直接參與調劑,原則上優先錄取。其他專業復試后未錄取考生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遞交書面申請,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合格后推薦給我院參加面試。
調劑考生初試沒有參加數學科目考試的,另外需加試數學(滿分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數學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調劑考生按初試、復試成績擇優錄取。
六.獎助學金
學校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有固定工資收入的考生不參加學業獎學金的申請和助學金的發放。
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學業獎學金0.8萬元/人·年;二等學業獎學金0.5萬元/人·年;三等學業獎學金0.3萬元/人·年。國家助學金的標準為0.6萬元/人·年。
七.招生計劃
生物學專業計劃招生33人(含納米醫學研究所8人),已錄取推免生3人,復試擬錄取30人 (上線69人);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術型碩士計劃招生27人(含納米醫學研究所2人),已錄取推免生1人,復試擬錄取26人(上線8人);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專業型碩士計劃招生15人,擬錄取15人(上線0人)。
生物學院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