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區文藝創作工作,充實我區文藝創作力量,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擬公開選聘文藝創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崇尚實干、注重實際、群眾公認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依法辦事,在編制限額內,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
二、選聘崗位和名額
擬為石家莊市欒城區文化館選聘文藝創作人員1名。
三、選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熱愛文藝創作工作;
2、要求40周歲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漢語言文學”;
4、本人近幾年出版專著1部及以上;本人主筆的文學作品獲得省級及以上文學大刊、名刊獎1次及以上;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作品8篇及以上;
5、其他要求:籍貫為石家莊市欒城區。
四、選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于2016年3月21日至23日持《報名表》2份、本人畢業證、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區人社局三部門公章)、相關的獎勵證書(原件、復印件)等,4張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區文廣新局辦公室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發放《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
依據選聘計劃,由區委宣傳部、區文廣新局、區文聯等部門抽調專家組成面試評委團對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為參加面試的評委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試結果當天公布。
(三)體檢
公開選聘文藝創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按選聘計劃和面試成績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有關單位人員進行,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公開選聘文藝創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面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并在欒城區委、區政府公告欄、欒城區政府網站、人社局網站進行公示,時間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審批等相關手續,列入區文化館全拔事業編制,享受同類人員同等待遇。對有舉報經查實影響選聘的,取消聘用資格,不予聘用。
五、組織機構
為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人社局、監察局、財政局、文廣新局等單位主要領導組成欒城區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石家莊市欒城區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