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1〕57號)、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3號)和《宣威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宣政發〔2011〕3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全國范圍內取得國家認可學歷、具備崗位所需條件的人員(含應、往屆未就過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10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中專學歷人員只能報考鄉鎮煤管所的崗位;
8.宣威市外生源或非宣威市戶口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9.具有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位的人員報考的,必須參加筆試;
10.2011年畢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與招聘崗位職業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記錄。
四、招聘計劃
(一)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的單位有:煤炭開發服務中心、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大隊、鄉鎮煤管所共計劃招聘45人。
(二)招聘崗位、人數、學歷要求、所需專業等詳見“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五、《實施方案》、《面試方案》的制定和報批
(一)《實施方案》由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的進人計劃制定,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筆試后須進行面試。《面試方案》以及面試的具體辦法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制定,報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方可組織面試。《實施方案》和《面試方案》一經批準,必須遵照執行。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網、曲靖黨建網、《曲靖日報》、宣威政府門戶網站、宣威電視臺、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欄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為了不浪費崗位設置,讓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有機會參加考試,最大限度地提升開考率,本次公開招聘人員采取報名時只設崗位數,不設具體崗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報名時報考單位統一填“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經過筆試和面試后,按綜合成績的排名采取“選崗”方式確定具體的擬聘用單位和崗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共三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地點: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宣威市建設東街278號,凱程酒店隔壁)。
4.聯系方式:0874-7166304。
5.報名要求:
⑴與用人單位確定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本人《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畢業證書》、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員還須提供縣(市)級計生部門出具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⑵“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報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加分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員還須提供縣(市)級計生部門出具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⑶其他學歷報考人員提供: 本人《身份證》或《居民戶戶口簿》、《畢業證書》、《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分證明材料、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報考人員書面的未就業保證書、生源地縣(市)區級及以上教育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有畢業學?;驒n案保管部門密封完好的學籍檔案。已婚人員還須提供縣(市)級計生部門出具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對于2011年畢業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憑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參加報名。但必須于辦理錄(聘)用手續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如不能如期取得則取消其擬錄(聘)用資格。
⑷畢業生報名時每人須交3張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填寫《宣威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⑸報名時,由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現場監督下,按照有關規定和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報名資格。
⑹招聘崗位的計劃人數與報名人數一般應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此次公開考試招聘的崗位屬于從事井下特殊崗位,招聘崗位的計劃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低于1︰3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并寫出書面請示,報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⑺報名考試費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100元/人。所收費用用于組織報名、命題、制卷、閱卷、運送和保管試卷、制作準考證、租用考場、監考、面試及公布成績等項開支。
(三)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報考人員于2011年10月27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時間及相關事宜
1.筆試由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考《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總分為250分,《綜合素質》(即公共基礎知識)占100分,《專業素質》(即專業知識)占150分?!毒C合素質》主要考公共基礎理論知識,復習資料為《云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2011版)》;《專業素質》考所報崗位需求的專業知識,復習用書自備,命題參照現行大中專院校教材。
2.《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考試試卷統一按中專學歷層次命制,所有報考人員統一考同一套試卷。
3.筆試時間:2011年10月30日上午8:30至11:00考《綜合素質》,下午2:30-5:00考《專業素質》。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符合曲政發〔2011〕57號文件規定筆試加分的高校畢業生,須于10月21日下午5:30前將加分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交宣威市煤炭工業局人事科,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加分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五)面試
1.面試工作由宣威市煤炭工業局嚴格按照批準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實際開考的招聘崗位與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
2.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由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通知。面試總分為100分,給定標準答案,按步驟打分。
3.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需于2011年11月14日下午5:30前到宣威市煤炭工業局進行資格復審。若自行放棄面試,必須在面試開始三天前,向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提交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由于資格復審合格及報考人員放棄面試造成的空缺崗位,可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宣威市煤炭工業局公示。
4.面試采取現場錄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結束。
5.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筆試加分)÷2.5〕×50%+〔面試成績〕×50%;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六)擬聘用人員的確定、體檢和考核
1.根據實際開考的招聘崗位數,按1:1的比例,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拔。綜合成績并列者,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者,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優先;學位證書相同者,在校受校級及以上(在職受縣市區級及以上)表彰者,受縣市區級及以上表彰者優先;獎項相同者,有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經歷者優先。上述條件仍然并列,則采用現場抽簽辦法確定。
2.擬聘用人員須經市級及其以上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曲市人〔2010〕26號文件進行體檢。
4.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余下的招聘崗位,報經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從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宣威市煤炭工業局公示并參加體檢,體檢合格方可錄(聘)用。
5.考核。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擬錄(聘)用人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情況,考核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己瞬缓细裾卟挥桎洠ㄆ福┯?,也不再遞補。
體檢、考核具體時間另行確定。
(七)選崗
將本次公開招聘人員計劃招聘崗位全部張榜公布,同時將擬聘用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張榜公布。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主持選崗。擬聘用人員選擇單位、崗位簽字確認后,不得反悔和更改,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資格。中專學歷人員只能在鄉鎮煤管所崗位中選擇。
1.選崗辦法:
擬聘用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第一名到最后一名的排序依次進行選崗。綜合成績并列者,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者,取得學士學位證書者優先;學位證書相同者,在校受校級及以上(在職受縣市區級及以上)表彰者,受縣市區級及以上表彰者優先;獎項相同者,有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經歷者優先。上述條件仍然并列,則采用現場抽簽辦法確定。
2.選崗時間、地點根據招聘工作進程另行確定并由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
(八)錄(聘)用
1.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網》、《曲靖黨建網》、《曲靖日報》等新聞媒體公示。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依據《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規定,辦理錄(聘)用手續。
2.公示影響聘用結果的人員,不予錄聘用,也不再遞補,所空崗位取消。
3.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在錄(聘)用手續辦理開始一周前,向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錄(聘)用資格書面申請。由于報考人員放棄錄(聘)用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七、筆試加分政策(僅限應、往屆未就過業的大中專畢業生)
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筆試的相關加分政策,根據曲政發〔2011〕57號和宣政發〔2011〕36號文件規定執行。
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期間向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提交辦理加分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逾期責任自負。
宣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填報《加分情況匯總表》,報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進行公示。
八、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公開考試招聘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在整個報名及考試過程中要精心組織,嚴格執行政策,嚴肅考試紀律與監督規定。整個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一)成立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宣威市煤炭工業局,工作人員從宣威市煤炭工業局、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紀檢監察等部門中抽調。
(二)報考人員所填內容必須真實,對不具備報考資格和條件、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在公開招考的任何階段均立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錄(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應及時了解宣威市煤炭工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通知),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因不及時了解招聘情況或電話不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進入面試及體檢的報考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及體檢,必須在面試及體檢開始前,向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放棄面試或體檢的申請,否則按照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文件進行處理。
(五)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處以紀律處分;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六)從事考試招聘、面試、考核、選崗、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實行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七)監督電話:
0874-7166304(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0874-7205907(宣威市煤炭工業局人事科)、0874-7162245(宣威市紀委第三紀工委)、0874-8967946(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八、其它規定
本《實施方案》由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宣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