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六月份報考公務員,屬應屆畢業生,七月份與某國企簽訂勞動合同,報到證已遞交公司,經過考試,現為省直屬機關公務員擬面試人員,請問我參加資格復審是否需要現在的公司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謝謝!
回復:你已經屬于基業畢業生,需要公司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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