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考試招生作為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類型中的一種重要形式,在考生及家長、基層生源學校、高職院校和社會上已經具有一定的認可度、影響力和公信力。
為了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考試制度改革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積極推進我省高職院??荚囌猩母?,結合近幾年我校單獨考試招生生源實際,進一步做好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艱苦奮斗,追求卓越”的辦學精神為指引,積極推進“分類考試、多元化”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改革,努力實現2016年通過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占我院在陜招生計劃總數的60%這一目標。
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錄取的方式,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和省招辦關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政策規定,全面實施高考“陽光工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權利,確保我院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開展。
二、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單獨考試招生領導機構及相應的工作機構,以保證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是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院長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和紀委書記任副主任,成員由招生處、監審處、財務處、學生處、教務處、宣傳部、保衛處及各院系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單獨考試招生辦公室和六個工作組,其責任部門和主要職責如下:
辦公室(責任部門:招生處):主任由招生處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負責協調和上級部門、單獨考試招生院校的聯絡溝通工作;負責協調校內相關部門做好單獨考試招生的組織、落實工作;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相關經費的使用安排。
宣傳組(責任部門:黨委宣傳部,教育技術與實訓中心、招生處配合):組長由黨委宣傳部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教育技術與實訓中心負責人、招生處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黨委宣傳部負責相關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學院簡介內容的收集、提煉工作;負責單獨考試招生網等網頁上的技術工作。教育技術與實訓中心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期間網絡的正常運轉、日常維護,確保網絡暢通。招生處負責聯系在省教育廳網站、陜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對學院單獨考試招生進行宣傳報道;負責學院在全省生源學校的宣傳、聯系和組織落實工作;負責通過學院招生網站和單獨考試招生網站、報刊、網絡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宣傳;負責《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宣傳內容的收集、征求意見、整理、印制、發放工作;負責網上咨詢、電話咨詢、考生及家長到校咨詢等工作;負責考生報名、考試期間學院內的相關宣傳工作;負責在報名、確認信息和考試期間考生及家長來校后的食宿聯系、接待等工作。
考試工作組(責任部門:教務處,基礎課部、財務處配合):組長由教務處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基礎課部負責人、財務處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負責單獨考試招生的考試組織、考務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會同相關部門、院系制定本校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將本校各項成績統計、匯總后移交招生處,財務處負責考試相關費用的收支工作。
招生錄取組(責任部門:招生處):組長由招生處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負責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的落實和上報工作;負責考生報名組織、現場確認及考生咨詢等相關工作。負責與其他單獨考試招生院校聯系成績互認工作;負責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招辦審批,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打印、郵寄錄取通知書等工作,負責預錄取學生的報到注冊資格審查工作。
后勤安全保衛組(責任部門:后勤處、保衛處):組長由后勤處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保衛處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后勤處全面負責后勤保障及服務工作;負責校園環境衛生工作;保衛處負責考試過程中的試題(試卷)傳遞、保管的安全工作,負責報名咨詢、現場確認、考試、預錄取學生報到注冊期間校園秩序的維護及考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工作;負責整個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期間的其他安全保衛工作。
接待服務組(責任部門:黨政辦公室、學生處,財務處、團委配合):組長由黨政辦公室負責人、學生處負責人共同擔任,副組長由財務處負責人、團委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黨政辦公室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宣傳、現場確認及考試工作的用車保障,負責考生帶隊老師飲食接待等工作;學生處負責制定預錄取學生心理調適、思想引導、形勢教育等工作的實施方案并具體組織落實。財務處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經費保障及考生考試報名費的收取等相關工作;團委負責校園內氣氛營造、各種標識的制作及布置工作;負責校園內學生志愿者的安排管理工作,負責校園內考生及家長的引導工作。
紀檢監察組(責任部門:紀檢監審處):組長由紀檢監審處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負責處理考生和家長反映的相關問題等工作。
三、報名方式
1、報名對象
(1)已報名參加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藝術、體育類)的普通高中畢業生(簡稱“普高”生);
(2)已報名參加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的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簡稱“三校”生)。
2、報名程序
(1)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考生在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期間,根據省招辦公布的我院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省招辦設立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2)考生在2016年3月6日至3月18日期間,來我院填報專業志愿、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并打印《陜西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準考證》。
(3)考生來我院現場確認時,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繳納考試報名費,填寫《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單獨考試招生”準考證。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高考報名號(或單招報名號);②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A4紙)。
(4)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確認報名信息,可由家長代其確認。除按要求提交考生材料和繳納費用外,還需提供家長二代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A4紙)和考生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由考生在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的背面書寫。
(5)考試報名費:200元/生。
四、擬招生專業及招生人數
序號 | 專 業 名 稱 | 科 類 | 計劃數 | 備 注 |
1 | 會計 | 文理 | 130 | 省級重點專業 |
2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文理 | 50 | 省級重點專業 |
3 | 市場營銷 | 文史 | 50 | |
4 | 電子商務 | 文理 | 60 | 國家示范性重點建設專業 |
5 | 建筑工程技術 | 理工 | 90 | 國家示范性重點建設專業 |
6 | 工程造價 | 文理 | 100 | 省級重點專業 |
7 | 建筑工程監理 | 文理 | 50 | |
8 | 工程測量技術 | 理工 | 50 | |
9 | 學前教育 | 文理 | 160 | 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 |
10 |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制作 | 藝術文理/文理 | 50 | 省級重點專業 |
11 | 音樂教育 | 藝術文/文史 | 40 | |
12 | 環境藝術設計 | 藝術文理/文理 | 40 | |
13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理工 | 50 | 國家示范性重點建設專業 |
14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文理 | 50 | |
15 | 軟件技術 | 理工 | 50 | |
16 | 動漫制作技術 | 文理 | 40 | 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 |
17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文理 | 40 | |
18 | 旅游管理 | 文理 | 40 | 國家示范性重點建設專業 |
19 | 旅游英語 | 文理 | 30 | 省級教改試點專業 |
20 | 文秘 | 文史 | 30 | |
21 | 酒店管理 | 文理 | 40 | |
22 | 空中乘務 | 藝術文理/文理 | 80 | |
23 | 物流管理 | 文理 | 70 | 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 |
24 | 人力資源管理 | 文史 | 40 | |
25 | 保險 | 文理 | 30 | 教育部江泰保險經紀項目 |
26 | 物業管理 | 文理 | 30 | |
27 | 社區管理與服務 | 文理 | 30 | |
28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文理 | 55 | 中銳合作專業 |
29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理工 | 45 | 中銳合作專業 |
合 計 | 1620 |
備注:具體計劃以省招辦公布為準。
五、考試時間、內容及形式
1、考試時間
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集中在2016年3月19日(農歷二月初十一)進行。
2、文化素質筆試
(1)考試時間從上午8:30開始至11:30結束,共計180分鐘;
(2)所有考生的文化素質筆試采用統考形式,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查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每科100分,合計300分;
(3)普高生文化素質筆試命題依據普通高中教學大綱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頒布的2016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
(4)“三校”生的文化素質筆試命題依據現行職業高中教學大綱。
3、普高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普高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院在3月19日下午組織實施,滿分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是通過現場測試考核考生的職業興趣取向、創新意識、動手能力及綜合素質,并以此進行綜合計分。
4、“三?!鄙穆殬I技能測試
“三?!鄙穆殬I技能測試由我院在3月19日下午組織實施,滿分200分。職業技能測試主要是通過現場測試考核考生的專業特長、動手能力和創新意識,并綜合考慮職業資格證書獲取情況、技能競賽獲獎情況等進行綜合計分。
六、錄取原則及辦法
1、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及省招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2、根據招生計劃總數、報考人數和考試成績,按照不同考生類別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進行錄取。
3、學院對參加考試的考生按單獨考試招生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偡窒嗤瑫r,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優先次序錄取。
4、填報我院志愿的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并設置“是否服從調劑”。
5、凡被我院單獨考試招生預錄取的考生在我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審批。
6、省招辦根據我院上報的實際報到注冊考生信息,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由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免考政策
1、文化素質筆試免考政策
(1)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在3A及以上等級或2A2B等級的考生,可申請免考文化基礎考試。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按目前已取得的有效成績計。
(2)中職畢業后有1年以上與專業相關工作經歷的考生,報考專業與原專業對口的,憑中職畢業證、個人簡歷和工作單位證明,可申請免考文化素質筆試。
(3)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學歷的復員軍人,可申請免考文化素質筆試。
文化素質筆試免試考生的文化測試成績按滿分值計入總分,但必須參加普高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三?!鄙穆殬I技能測試。
2、普高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及“三?!鄙殬I技能測試免考政策
(1)參加2016年藝術類專業課考試并獲取專業課合格證書的考生,可申請職業適應性測試免考。
(2)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中級工或技師資格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獲得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均可申請職業技能測試免考。
八、對符合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實行免試招生
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中,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中,目前在職在崗且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及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可免試錄取。
九、日程安排(暫定)
時間 | 內容 |
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 | 符合條件的考生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省招辦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www.snea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報志愿,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
3月6日-3月18日 | 考生來我院填報專業志愿,進行現場確認,繳納考試報名費,領取準考證。 |
3月19日 | 考生在我院參加考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
4月5日之前 | 預錄取名單在我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并報省招辦審批。 |
4月18日之前 | 已被預錄取的考生到我院報到注冊。 |
4月20日之后 | 省招辦將在官方網站上公示正式錄取新生名單。 |
十、收費標準
1、學費
(1)空中乘務、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環境藝術設計、音樂教育專業7500元/人·學年;
(2)其余各專業均為5500元/人·學年。
2、住宿費
650元~1200元/人·學年。
十一、待遇和就業
1、凡陜西省西安市十區三縣以外的學生戶籍在入校報到時采取自愿遷移。凡陜西省西安市十區三縣以內的學生戶籍,在入校報到時,按西安市戶籍管理規定一律不予遷移。
2、學生到校就讀的第三學年都有資格參加全省“專升本”考試。
3、我院在校學生按照有關規定已納入西安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門診治療意外傷害、門診特殊病種、門診慢性病、門診危重病種、住院醫療報銷。
4、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測評優秀的學生可享受優秀獎學金和單科成績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
5、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且積極上進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6、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政策規定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院積極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7、家庭經濟困難且當年家庭享受低保的畢業生,可享受一次性求職補貼。
8、學生學習期滿后,經考試合格者,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疲┊厴I證和就業報到證。
9、學生在校期間通過學校指導還可參加相應職業資格考試,取得相應的職業上崗證書、資格證書及各種等級證書,為學生畢業后繼續升學和就業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
10、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有關大學生就業的政策,我院保證為每位畢業生提供負責的雙向選擇機會,對品學兼優的優秀畢業生將優先推薦就業單位。
十二、招生監督
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上級和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及各方面的全過程監督。
十三、違規處理
在單獨考試招生考試中一旦發現有違規考生,學院將報省招辦計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并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處理。凡有考試工作人員違規違紀,學院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十四、相關事宜
1、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納入國家統招計劃,只是入學方式和錄取批次與普通高考錄取不同,學生在學費標準、培養模式和學歷文憑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學生完全一致,錄取數據由省招辦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2、單獨考試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錄取工作,按省教育廳文件規定,考生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試,被錄取且注冊者,不再參加包括高考統招在內的其他類型的考試招生,未被錄取和已被錄取但未注冊者可繼續參加包括高考統招在內的其他類型的考試招生。
3、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4、我院有關單獨考試招生的信息通過學院單獨考試招生網發布。
十五、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
白鹿原校區:西安市灞橋區狄寨路2028號
郵編:710038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西楊萬甲字1號
郵編:710100
聯系電話:029-68679927,68679928,13399181490,18049031973,18049031275,15353646725
傳真:029-68679926
咨詢QQ:2908146508
單獨考試招生網址:http://ddkszs.spvec.com.cn
學院網址:http://www.spvec.com.cn
招辦郵箱:zsc12831@163.com
十六、本實施方案由學院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辦公室(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