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高水平運動員的培養,規范高水平運動員新生專業分配管理,現依據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高水平運動員新生所選報的本科專業志愿必須以廣西中醫藥大學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為準。
二、學校以高水平運動員當年高考成績優先為基本原則,結合考生志愿填報情況以及我校各體育項目建設發展的需求等進行綜合評定,對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高水平運動員進行專業分配。
三、參加當年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績達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控制線(沒有單獨劃定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控制線的省份參照本省份的二本線)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可按考生所屬文理科類別,分配范圍為我校當年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所有第二批次本科專業。
四、當年普通高考成績未達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控制線(沒有單獨劃定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控制線的省份參照本省份的二本線)但達80%的,按考生所屬文理科類別,在我校當年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管理學門類專業、應用心理學、針灸推拿學、護理學、康復治療學等專業范圍內分配專業。
五、當年普通高考成績未達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控制線(沒有單獨劃定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控制線的省份參照本省份的二本線)的80%,以及通過我校文化課單獨考試方式錄取的考生,按考生所屬文理科類別在我校當年招生的管理學門類專業范圍內分配專業。
六、所有選報及分配的本科專業,錄取要求與當年《廣西中醫藥大學招生章程》相符。
七、本規定自下文之日起施行。過去印發的有關規定,與此相矛盾的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