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保衛和治安管理工作,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秩序的八條措施》中“根據需要向學校、幼兒園派駐保安員,負責維護校園安全”的要求,結合目前學校治安管理力量薄弱的實際,進一步充實校園安全防范隊伍力量,維護校園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招聘,建立一支政治思想素質高、業務工作能力強、身心健康的校園保安隊伍,維護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秩序安全、穩定,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健康、安全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麻栗坡縣一中民中招聘校園保安人員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師栗戈(縣教育局副局長、校長)
副組長:熊德明(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高仁斌(副校長)
陳宗明(副校長)
張劍(副校長)
成 員:王劍平(校德育處主任)
陳昭慧(教務處主任)
鄧德富(教科室主任)
張榮安(總務處主任)
楊云波(信息處主任)
張信銀(高研處主任)
査以廠(校務辦公室主任)
張幫清(校德育處副主任)
周仁敏(校德育處副主任)
夏文(校德育處副主任)
施玉蓮(校德育處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學校德育處,由周仁敏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戶籍在我縣范圍內符合招聘條件的所有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和保安工作;無違法犯罪記錄和不良嗜好;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18—40周歲、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3、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部隊退役軍人和下崗職工優先考慮。
四、招聘名額
男保安11名,女保安4名,共招聘15名。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2011年9月26日至10月3日在縣政務網、縣教育局網站發布《麻栗坡縣一中民中招聘校園保安公告》,《麻栗坡縣一中民中招聘校園保安工作方案》。
(二)報名:應聘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審材料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證及個人證明材料,大中專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書或就業介紹信),于2011年9月6日至10月3日到縣一中民中德育處辦公室報名,時間為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節假日不休。并填寫《麻栗坡縣一中民中招聘校園保安報名表》一式兩份,交近期彩色2寸正面免冠相片3張、身份證及有關證件材料復印件2份。聯系電話:0876—6515656聯系人:楊老師 聯系電話13404908331 。
(三)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者,進行面試。
(四)面試時間地點:2011年10月8日上午8:00在學校階梯教室2進行面試,面試評委由縣公安局、教育局、學校抽調人員組成,內容為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基本能力、思想政治表現和遵紀守法行為。
(五)體檢: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統一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因體檢不合格缺額,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培訓上崗:招聘的校園保安人員業務上接受縣公安局的指導。由學校委托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體檢和培訓合格后,由學校和受聘人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六、人員管理待遇
校園保安人員為我校合同制保衛人員,由我校按合同進行統一管理使用,不納入編制管理,聘用期限為一年,在聘期內,每月工資為1700元(含服裝費及各項社會保險等費用)。聘期滿后,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聘,簽訂續聘合同。
七、受聘人員的考核與管理
(一)實行月考核制度,由學校負責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二)由縣公安局負責對受聘人員進行備案及日常監管,組織受聘人員進行相關的業務培訓和考試,培訓合格發給保安員證。每年對校園保安進行一次例檢。
八、紀律和要求
(一)嚴格執行本方案,堅持政策、標準、程序、結果“四公開”,嚴禁“暗箱操作”和任人唯親;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回避制度;參加招聘的人員要正確對待招聘,嚴禁弄虛作假等非組織活動。
(二)在開展招聘上崗工作中必須接受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接受干部群眾監督。對招聘上崗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麻栗坡縣一中民中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