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市級有關部門:
根據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我省衛生和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55號)和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6〕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我市2016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2016年3月10日至4月10日。
(二)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3月10日至4月11日。
(三)繳費時間:2016年3月10日至4月12日。
(四)發票打印時間:2016年3月10日至4月20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7月11日至7月15日。
(六)考試時間:2016年7月16日開始(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公布時間為準)。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按專業分類設置,每一個專業的考試科目為一科,各專業名稱及代碼詳見《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專業設置表》(附件1)。
衛生專業考試主要檢測參考人員的專業實踐能力,內容涉及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常見病防治、疑難病例分析、國內外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等。中醫藥專業考試主要檢測參考人員的專業實踐能力,內容分為中醫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兩大部分??荚嚥恢付荚囉脮3齻€別專業外,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參考人員除必須掌握本專業知識具備專業實踐能力外,還應掌握計算機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機對話考試形式、題型和特點。
三、報考條件
(一)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資格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衛生技術副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醫學博士后出站人員。
(2)醫學博士學位,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3)醫學碩士學位,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4)醫學大學本科畢業,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5)醫學大學專科畢業,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
(6)醫學中專畢業,取得中醫藥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8年。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報名參加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資格考試: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推薦條件(試行)》(川職改〔1992〕69號)規定的。
(2)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聘任主治(管)醫(藥、護、技)師或主治(管)中醫(藥)師崗位2年以上,在任期內獲得以下榮譽之一的:
①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范稱號。
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③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機關表彰者。
(3)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經組織選派到民族地區工作兩年服務期滿且考核優秀的內地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可提前一年報考。
(4)省級以上中醫藥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繼承學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師證書者,可提前一年報考。
(5)醫學中專畢業的非中醫藥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醫(藥、護、技)師崗位滿8年,參加全國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
②聘任主治(管)醫(藥、護、技)師崗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8年,其中在我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工作3年以上,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證書。
③聘任主治(管)醫(藥、護、技)師崗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8年,其中在我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工作5年以上。
(6)取得中醫藥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無醫學專業學歷(中專學歷以下)的中醫藥技術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聘任主治(管)中醫(藥)師崗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4年。
②聘任主治(管)中醫(藥)師崗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1年,其中在我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工作5年以上。
(7)不具備規定學歷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民族地區鄉鎮衛生院從事醫療衛生服務工作24年以上,且聘任衛生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滿9年。
(二)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資格報考條件
報考基層衛生技術副高級資格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醫學博士后出站人員。
(2)醫學博士學位,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3)醫學碩士學位,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4)醫學大學本科畢業,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5)醫學大學??飘厴I,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
(6)醫學中專畢業,取得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少于8年,并在我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工作5年以上。
(7)無醫學專業學歷(中專學歷以下)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從事中醫藥專業技術工作24年以上,且聘任主治(管)中醫(藥)師崗位不少于12年。
3.破格報考基層衛生技術副高級資格人員須符合上述第(一)款第3項的規定。
報考人員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的截止時間,均計算至報名當年的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和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資格考試。
1.任現職內發生醫療事故責任未滿三年。
2.任現職內發生醫療差錯責任未滿一年。
3.受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12號)進行處理并在禁考期內的。
四、報名程序
2016年度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和現場打印發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注冊。
報考者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后,然后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進行網絡注冊,并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報名。
(二)填寫報名表。
1.簽訂《四川人事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報考者在填報基本信息前須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承諾自己所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并自覺遵守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選擇考試專業。報考者根據報名文件的有關規定和本人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專業進行報名。
3.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衛生、中醫藥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基本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的各項內容。符合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我省衛生和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副高級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55號)規定的考評范圍和報考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報考人員,請在“是否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欄內專門申報。
4.上傳像片。報考者按網絡提示上傳像片,像片為報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為JPG格式,大小應在16K至30K之間。
(三)資格審查。
1.具備相關條件的考生于規定時間內網上報名后攜帶下列資料到當地區(市)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附件3)進行資格審查。
(1)經所在單位初審的《報名表》(經單位審核加蓋公章及應試人員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2)學歷證、學位證、中級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出具的從事衛生專業技術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4)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成都市衛計委直屬醫療衛生機構由成都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衛生分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地址:成都市提督街54號,聯系電話:028-86610504、86750704,聯系人:陳佳)。
3. 資格審查要落實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嚴肅處理。
(四)報名繳費。
1.復審合格的考生網上繳費即可完成報名手續,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不受理現場繳費。
2.考生資格審核通過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3. 考生網上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費。
(五)打印發票。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代辦人還須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單位統一打印發票需帶單位介紹信及加蓋公章的報考人員名單(含報考人員名字及身份證號碼)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發票,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發票的,視為自動放棄發票。
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咨詢電話:028-12333。
(六)打印準考證。
考生可于規定時間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準考證,并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發現有誤應及時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登記修改,否則不準予參加考試。
五、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文件規定,考試費每人每科90元。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憑二代身份證(含軍官證、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通行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嚴禁將電子記事本、手機等帶入考場考座,違者一律按違紀處理。監考人員注意提醒考生:案例分析題的作答是不可逆的。
(二)本中心對任何考試均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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