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遴選不設開考比例,采用綜合考核的方法進行。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綜合能力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含公共基礎知識測試和專業知識(或專業技能)測試兩部分,各占50%。綜合能力測試合格者根據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根據權重計算綜合成績。綜合能力測試、面試成績權重各占50%,綜合能力測試、面試合格分均為60分。
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高低,按1∶2的比例進行差額考察,考察由市紀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并提交市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