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6月3日上午7:30分體檢,地點到時通知。應聘者總成績等于筆試總成績(按省上個人筆試總成績)×60%+個人面試成績×40% 。應聘總成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學科崗位數1:1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相同,《專業知識》分數高者排名在前,《專業知識》分數低者排名在后。如筆試成績兩項、面試成績均并列時加一場面試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閩教師〔2006〕13號)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報考者自愿放棄或電話無法聯系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按應聘總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