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5]9號)和《哈爾濱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頒發》(研院發[2016]4號)要求,結合威海校區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確定威海校區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國家、國防建設需求和學科建設的需要。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組織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校本部相關要求,復試工作的組織及指導由校本部研究生院負責,監督工作由校本部紀檢和威海校區紀監審法辦公室負責。
威海校區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復試工作督察小組,公布督察電話,名單如下: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徐曉飛
副組長:溫廣武
組 員:桂洪斌、尤 宏、楊建國、周志權、初佃輝、趙洪運、韓東平、
郭冠軍、吳開寧、王幼清、張華強、孟姝君。
復試工作督察小組名單:
組 長:王建文
組 員:李美杰、張 領
督察電話:0631-5687280
三、錄取規模
在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基礎上,結合威海校區各院系的導師數量、學科成果和生源質量情況,確定校區內各院(系)錄取規模,招生計劃見表1。
表1. 威海校區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學院 | 學科 | 學科代碼 | 2016計劃 | 推免 | 統考 |
船舶與海洋工程學院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0824 | 22 | 7 | 15 |
機械電子工程 | 080202 | 9 | 7 | 2 | |
機械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1 | 15 | 1 | 14 | |
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 | 海洋科學 | 0707 | 31 | 4 | 27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0817 | 3 | 0 | 3 | |
化學工程(專業學位) | 085216 | 11 | 0 | 11 | |
汽車工程學院 | 車輛工程 | 080204 | 10 | 9 | 1 |
車輛工程(專業學位) | 085234 | 10 | 1 | 9 |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0807 | 8 | 7 | 1 | |
動力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6 | 2 | 0 | 2 | |
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0811 | 3 | 2 | 1 |
控制工程(專業學位) | 085210 | 5 | 1 | 4 |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0810 | 8 | 4 | 4 | |
電子與通信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8 | 16 | 6 | 10 |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080903 | 2 | 2 | 0 | |
集成電路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9 | 2 | 0 | 2 | |
電氣工程 | 0808 | 6 | 5 | 1 | |
電氣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7 | 4 | 2 | 2 | |
儀器科學與技術 | 0804 | 7 | 2 | 5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812 | 8 | 6 | 2 |
計算機技術(專業學位) | 085211 | 19 | 15 | 4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加工工程 | 080503 | 9 | 5 | 4 |
材料學 | 080502 | 3 | 1 | 2 | |
材料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4 | 25 | 2 | 23 | |
理學院 | 物理學 | 070207 | 9 | 0 | 9 |
計算數學 | 070102 | 7 | 2 | 5 | |
應用數學 | 070104 | 9 | 4 | 5 | |
經濟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1202 | 17 | 12 | 5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0814 | 6 | 3 | 3 |
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學位) | 085213 | 9 | 3 | 6 | |
合計 | 學術型:專業型=177:118 | 295 | 113 | 182 |
四、復試工作
1.復試基本線(見表2)
表2. 統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學 科 | 四科總分 | 政治外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經濟學[02]、管理學[12] | 350 | 55 | 80 | 85 |
理學([07],不含科學技術史[0712]) | 300 | 50 | 75 | 75 |
工學(一般學科[08]) | 310 | 50 | 70 | 80 |
工學照顧學科(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 | 300 | 50 | 70 | 80 |
注:工程碩士[0852]相應領域的學校復試基本線與相對應學科的工學復試基本線一致。威海校區各學科只招生英語考生。
2.復試準備
(1)復試資格線的確定
學校復試基本線是我校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各學科應在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科的復試資格線。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一般為本學科招生規模(不含推免生)的130%左右。
威海校區海洋科學、船舶與海洋工程和車輛工程三個學科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在威海校區進行,參加上述學科復試的考生名單由威海校區研究生處(威海校區網站)統一公布,由學科所在學院組織復試。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除審查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忌傻顷懼袊叩冉逃龑W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認證辦法見附件1)。復試階段未提交學歷或學籍認證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提交,否則將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忌Y格審查后,各院(系)須認真填寫復試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并由審查人和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研究生院將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檢查。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復試辦法
復試原則上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成績為200分,機電工程學院、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土木工程學院和市政環境工程學院的面試成績為150分,其他學院的面試成績為80分。對學術型及專業學位考生的面試要按照“分類復試,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對專業學位考生,應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的考查。強軍計劃、單獨考試以及部分調劑生源的復試辦法由各院(系)確定,但復試成績的總分需與其他考生一致,并確保組織規范嚴密。
(1)筆試
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參見各院(系)復試指導。筆試安排在3月26日上午8:30-11:30,地點主樓326室,威海校區海洋科學、船舶與海洋工程和車輛工程在威海校區復試,復試地點在山東威海,由研究生處統一安排;威海校區其他各學科考生均參加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各院(系)組織的復試工作,復試地點在哈爾濱校本部,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
(2)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考核辦法,面試過程要做詳實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要求見學校的有關規定。為提高面試的有效性,各單位可以根據學科特點決定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外語聽說能力;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等;6)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7)身心健康情況、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3)有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具體科目由各院(系)確定。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五、錄取工作
1.正常錄取
(1)威海校區各學科對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應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任一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2)考生的最后成績為統考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錄取時按報考威海校區考生最后成績排序,由高向低順序錄取??忌詈罂偡窒嗤瑫r,按初試總分排序,初試總分相同時按統考前三科總分排序。
(3)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為保證生源質量,復試錄取時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我校部分上線率不足110%的學科原則上也須保證不低于10%的淘汰率,招生指標未完成部分可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
(4)各學科應及時通過本單位公示欄和學校網站等渠道公布復試合格線、復試和錄取結果,對于未達到復試合格線而未被錄取的考生,應給予單獨說明。
(5)威海校區的錄取工作單獨進行,校本部相關學科給予協調配合。
2.校內調劑錄取
(1)校內調劑錄取總體原則
a. 對本學科(領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規模的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相近學科(領域)的合格生源中調劑錄取。
b.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c. 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領域)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d. 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校內調劑錄取程序
a.接收學科所在院(系)的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劑錄取工作方案并報送校研招辦對外公布。調劑錄取工作方案的內容包括:調劑錄取原則、擬調劑錄取人數、可調入的學科、調劑申請條件及復試與錄取辦法。
b.在規定時間內,考生登陸學校調劑系統(網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進行報名,各院(系)可實時查看具有資格的考生信息。
c.報名結束后,各院(系)根據本單位調劑復試方案中規定的條件,確定滿足調劑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并通過系統報校研招辦審核和公示。
d.各院(系)對考生進行調劑復試,復試滿分為280分。復試結束后,各院(系)確定調劑擬錄取名單,并通過系統報校研招辦進行審核和公示。
3.從校外調劑錄取
(1)從校外調劑錄取的原則
a.生源不足的學科應積極調劑錄取報考外單位的合格考生,原則上要求考生第一學歷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
b.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調入學科與考生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收跨一級學科調劑。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考慮到船海學科的交叉和融合,海洋科學學科擬從化學工程與技術、生物學、微生物學、環境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物理化學、儀器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光學工程等學科招生;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擬從機械工程、車輛工程、土木工程、力學和材料工程等學科招生,具體招生方案在調劑錄取前在研究生處網站統一公布)
c. 初試成績滿足原報考學科我校復試資格線,以及擬接收學科復試資格線。
d.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從校外調劑錄取的程序
a.接收院(系)將調劑錄取工作方案報送校研招辦對外公布,同時也可通過其他渠道發布校外調劑信息。
b.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前,考生可登錄學校調劑系統進行預報名。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正式報名。
c.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調劑復試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和公示。
d.各院(系)對考生進行調劑復試,復試辦法由各院(系)確定,但分值應與第一志愿考生的復試一致。復試結束后,各院(系)確定調劑擬錄取名單,并報校研招辦進行審核和公示。
e.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完成錄取手續,否則將視為無效。
4.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考生可按擬調劑學校要求,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申請。
六、時間安排
1.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院(系)須于3月10日前將本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報送威海校區研究生處。研究生處審核后在網上公布,各院(系)隨后也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內容應與校研招辦網站公布的內容保持一致。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包括:
(1) 本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監督小組名單及監督電話;
(2) 本院(系)各學科招生計劃、復試資格線及復試考生百分比;
(3) 本院(系)各學科錄取原則及辦法;
(4)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5) 復試考生的報到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6) 面試實施細則及時間、地點;
(7) 其它需說明的問題。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時 間 | 內 容 |
3月9日 | 公布威海校區復試方案 |
3月11日前 | 公布各院(系)復試方案和復試名單 |
3月24-25日 |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
3月26日上午08:30-11:30 | 全校統一筆試(船舶與海洋工程、海洋科學、車輛工程在威海校區主樓326教室、其他學科在校本部復試) |
3月26日下午-3月29日 | 筆試評卷與面試。各學科公布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獎學金類別 |
3月27日-4月11日 | 進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各學科報送擬錄取庫 |
4月12日-30日 | 校研招辦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省招辦 |
6月 | 根據教育部批復發放錄取通知書 |
七、其他事項
1.關于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威海校區的復試及錄取工作按照《哈爾濱工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研院發[2016]5號)進行。
2.關于碩士生獎學金評定
威海校區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按威海校區的文件《關于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和學費收繳辦法的通知》(研究生處[2016]3號)要求進行。
3.關于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說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可根據教育規定享受一定加分政策。這部分考生可持相關證明,在復試前向所在院(系)和校研招辦提出申請。
4.新生體檢及有關要求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聯系人:孟姝君,電話:0631-5687612,地點:主樓341房間
威海校區督察電話:0631-5687280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