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推進我區區屬國有企業人才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聘1名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廈門市湖里區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暫名)總經理1名。
主要職責:主持廈門市湖里區產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暫名)經營班子工作,具體包括:
1.組織公司投資發展戰略的擬定、執行和管理工作;
2.分析經濟形勢、產業前景及技術發展趨勢,發掘和拓展投資渠道和項目;
3.組織對投資項目的調研分析、商務談判、協議簽訂等;
4.組織投資方案的實施,監督投資項目的執行情況;
5.負責投資項目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
6.公司總經理職責范圍內的其他事項。
二、選聘范圍
面向全國。
三、報考基本條件及任職資格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品行端正,作風嚴謹,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2.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質;
3.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方式,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和能力,工作業績較好(有為主運作的成功案例);
4.不得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規定的情形;
5.應聘人員與現工作單位簽訂的合同為全日制勞動合同。
(二)任職資格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具有經濟、財務、金融、法律、企業管理等相關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需經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的認證);
3.具有10年(含)以上投資業務或財務工作經驗,熟悉投資領域法律法規,具有較豐富的項目管理運作和投資風險管控經驗;
4.任職經歷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在資產總額50億元以上的企業擔任分管投資業務的副總經理2年以上,或擔任公司投資、戰略、財務、金融等部門負責人3年以上;
(2)在資產總額30億元以上、以投資為主營業務的企業擔任總經理2年以上,或擔任分管投資業務的副總經理3年以上,或擔任公司投資、戰略、財務、金融等部門負責人5年以上。
上述年齡和任職時間要求足年足月,時間計算截止至2016年2月29日。
四、選聘程序
公開選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確定人選、公示和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3月7日8:30至3月18日17:30
2.報名辦法
實行網上電子郵件報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可自行下載并填寫《廈門市湖里區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附個人近期免冠彩色電子證件照片,發至廈門市湖里區區屬國企領導人員選聘工作專用郵箱:xmhlgqxp2016@163.com。
網上報名后,請及時將下列報名材料(提供中文版)郵寄到下述地址,報名材料不再退回。
(1)《廈門市湖里區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書復印件各1份;
(3)個人簡歷、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材料、相關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應出具留學證明)各1份;
(4)由本人為主負責的優秀工作案例資料1份;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上述報名材料使用A4型紙打印或復印。
報名材料郵寄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枋湖南路161號湖里區委組織部干部科。(郵編:361009,聯系電話:0592-5722548)。報名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5日,逾期未收到報名材料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咨詢電話:0592-5722548;
咨詢時間: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二)資格初審
按上述條件對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2016年4月1日前電話告知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選聘資格,在筆試、面試、體檢中作弊,以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擬聘人數與符合條件應聘人員的比例應達到1:3,如達不到此比例,是否繼續招考,由廈門市湖里區公開選聘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三)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內容包括與投資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操作實務等。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實際參加筆試人員僅有1人,則合格分數線為70分。屆時可登陸湖里區人力資源網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另行電話通知。
(四)資格復審
入闈面試的應聘人選,須在面試前攜帶資格材料原件參加資格條件復審,復審合格者準予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攜帶材料另行電話通知。
(五)面試
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與最后一名入闈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試主要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評估應聘者的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僅有1人,則合格分數線為70分。
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另行電話通知。
筆試成績乘以30%、面試成績乘以70%,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六)體檢
體檢人選從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的應聘人選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擬聘人數與入闈體檢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不足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綜合總分相同者,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節,若綜合總分、面試成績都相同,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節。如果依然相同,應聘人員可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名同意,自行采取簡易方式確定最終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或由面試組織部門組織重新面試,以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標準參照《2015年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合格者方可作為考察對象。因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廈門市湖里區公開選聘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若確定遞補,由廈門市湖里區公開選聘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遞補人員。
體檢的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另行電話通知。
(七)考察與確定人選
實行差額考察,擬聘人數和考察人數比例為1:2,不足1:2的以實際人數確定考察人選。
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對入闈差額考察人選進行綜合素質測試,并在一定范圍內了解被考察人選德才表現情況,對其學歷、履歷、任職資格等情況進行核實。同時,征求被考察人選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及所在地公安、計生部門意見。
根據考察情況,提出擬聘任建議人選。如無合適人選,招聘職位可空缺。
(八)公示
研究確定的擬聘任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聘任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與管理
擬聘任人選經聘任前公示后,未發現影響聘用問題的,在薪酬及待遇問題協商一致后,簽訂聘任合同,聘任期三年,其中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后稱職的將正式聘任,不稱職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員實行契約化管理,不列入區管國企干部管理。聘任人員實行市場化薪酬,根據企業實際、行業水平及經營目標等與被聘任人員商定。
五、公開選聘的監督
公開選聘過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一經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處理。投訴舉報電話如下:
廈門市湖里區委組織部:0592-12380-2
本公告及公告未盡事宜由廈門市湖里區委組織部、廈門市湖里區財政局(國資辦)負責解釋。
廈門市湖里區委組織部
廈門市湖里區財政局(國資辦)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