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1〕57號),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1年市級三個宗教團體工作人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編制控制的原則。
(三)堅持宏觀指導、統一規范、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11年市民宗委三個下屬市級宗教團體公開考試招聘3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其中曲靖市伊斯蘭教協會1人(限回族)、曲靖市佛教協會1人、曲靖市基督教協會1人。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曲靖市戶籍,在全市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的在職在編人員。
(五)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限漢語言文學專業、英語專業、政治專業、文秘專業。
(六)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職及以上任職資格的可放寬到40周歲(197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及其以上任職資格的可放寬到45周歲(196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有與招聘崗位職業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記錄的;
5.曾在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中存在下列情形的人員:考試作弊的人員、在報考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面試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放棄面試的人員、通過事業單位考試錄(聘)用但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而不到所報考崗位工作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一個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
(二)報名時間: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0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地點:曲靖市民宗委辦公室(曲靖市文昌街78號市政府大院西樓二樓)。
(四)考生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證明、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職稱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含是否在職在編及任職情況)、工齡證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免冠半寸同底彩照三張。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用為100元/人。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后,2011年10月12日至13日發放準考證。
(五)招考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須達1:3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縮減招考計劃數崗位或取消相應崗位,并及時通知考生。
(六)相關學歷認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命題、試卷制作、閱卷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單位進行,組織報名、考點設置、制作準考證、監考、試卷接送、保密、公布成績等考務工作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全市事業單位考試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一)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總分為250分。《綜合知識》100分,《專業知識》150分?!毒C合知識》科目復習資料為《云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應試教程(2011版)》;《專業知識》科目宗教理論政策法規和宗教工作知識,復習資料自備。
(二)筆試時間:2011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考《綜合知識》,下午3:00—5:00考《專業知識》。10月14日下午3:30—5:30考生認知考場。
(三)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認真閱讀考生須知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四)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
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筆試加分)÷2.5〕×50%+〔面試成績〕×50%;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專業知識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六、筆試加分
報名參加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考試招聘下屬市級三個宗教團體工作人員的加分,按曲政發〔2011〕57號文件規定執行并出具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在2011年10月10日前到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材料經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加分的,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公示。
七、成績公布
2011年10月24日,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公告筆試成績的當日通過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網、曲靖黨建網、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市民宗委網頁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欄公布成績。需要查分的,可于2011年10月25日到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查分手續,查分結果于10月26日在市民宗委公告欄公告。只能查分,不能查卷。
八、資格復審及面試
(一)擬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和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擬面試人選,若出現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和加分)相同的情況,則相應人員同時確定為擬面試人選。
(二)資格復審。確定的擬面試人選即為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采用面對面的方式,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招考條件及要求對確定的資格復審對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
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10月27日。資格復審地點:曲靖市民宗委辦公室。資格復審通過的人選確定為面試人選,并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網、曲靖黨建網、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市民宗委網頁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欄公告。
1.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身份證(戶口證明、居民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準考證、畢業證,職稱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含是否在職在編及任職情況)、工齡證明,加分證明材料,已婚的需提交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未違反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出具原件。
2.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
⑴因報考人員申請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社會進行公示。
⑵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審核。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自行放棄資格復審的,必須在資格復審前到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放棄資格復審手續,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⑶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訊暢通,以便能及時進行聯絡,若因無法聯系而不能按時進行資格復審的,一律視為自愿放棄資格復審。
(三)面試
面試方案報市人社局核準。面試試題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面試有關規定委托有關單位命題,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1.面試時間:2011年11月4日。
2.面試地點:市民宗委會議室(文昌街78號市政府大院西樓二樓)。
3.有關事項:⑴面試的相關內容,請登錄曲靖人事人才網、曲靖黨建網、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市民宗委網頁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欄查看。⑵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必須在面試一周前,向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否則將被視為違紀人員,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由于報考人員放棄面試造成的崗位空缺,可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含加分)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⑶面試工作將現場錄像,相關影像資料面試結束后存檔。
九、體檢
(一)面試結束后,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招考崗位數1:1的比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綜合成績第一名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含加分)最高分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體檢人員名單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市民宗委網頁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欄公示。
(二)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縣級及縣級以上醫院統一進行。
(三)體檢標準參照《轉發關于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號)和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10〕25號)等文件執行。
(四)體檢費由醫院向考生據實收取。
(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空缺的招考崗位,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從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相關媒介向社會進行公示。
十、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己斯ぷ饔汕甘忻褡谖M織實施,對考核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因考核不符合要求導致空缺的招考崗位,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從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相關媒介向社會進行公示。
十一、公示和辦理手續
(一)根據考察結果,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錄(聘)用對象,經曲靖市民宗委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名單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曲靖黨建網、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市民宗委網頁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節假日順延。
(二)公示期滿,無舉報或有舉報查無事實后,由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規定時限內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聘)用審批手續。若公示影響聘用的,曲靖市民宗委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補錄的可以按規定程序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三)在辦理錄(聘)用手續期間因各種原因出現空缺或已辦理錄(聘)用手續后未按規定時間到工作單位報到(逾期5天)的,經調查核實,曲靖市民宗委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補錄的可以按規定程序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十二、信息發布
曲靖市民宗委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曲靖人事人才信息網、曲靖黨建網、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市民宗委網頁和曲靖市民宗委公告欄等媒介上向社會公布。
十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此項工作圓滿完成,決定成立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保明富市民宗委黨組書記、主任
副組長:姬興波市民宗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馬家興市民宗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海桂洪市民宗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成員:吳武市民宗委機關黨支部書記、副調研員
李奎市佛教協會會長
馬明勤市伊斯蘭教協會會長
梁新生市基督教“兩會”會長
丁江倫市民宗委辦公室主任
桂小梅市民宗委宗教一科科長
唐蜀華市民宗委宗教二科科長
王知平市民宗委監督檢查科副科長、紀檢委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海桂洪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玉江、郎園春、盧婭萍、陶麗芬等同志為辦公室成員。
十四、紀律和監督
在公開考試招聘錄用過程中嚴格執行政策、嚴肅考試紀律,客觀公正。
(一)從事考試招聘、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原人事部令第6號處理。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嚴肅紀律,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有關紀律要求,接受紀檢、保密部門監督。
(二)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公開考試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對違反考錄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報名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在公開考試招聘的任何階段均可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
(四)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將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進行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公職,若替考者是在校學生的,建議學校開除學籍;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將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曲靖市紀委派出第三紀工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試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受理群眾相關的反映和舉報,并按規定的管理權限調查處理。整個考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及舉報電話:
曲靖市紀委派出第三紀工委,電話:0874—3128232,13577478766。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874—8967946。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電話:0874-3124584。
十五、本方案由曲靖市民宗委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市民宗委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0874—31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