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關心基層教師生活,促進教師隊伍穩定,根據滁州市教育體育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逐步解決教育系統教師夫妻兩地分居問題的意見》(試行)(滁教[2014]1號)和《關于逐步解決教育系統教師夫妻兩地分居問題實施辦法》(滁教體人[2016]1號)文件,經研究,2016年市直、兩區學校擬從教育系統兩地分居教師中選調25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自愿申請、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選調對象
調入方為滁州市區以外教育系統所屬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其配偶方為滁州市區以內的工作人員,或在滁州市區內有固定住所(提供本人房產證)的居民。滁州市區范圍為瑯琊區、南譙區(含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蘇滁現代產業園、滁州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
三、 接收單位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25名教師(具體學校和專業見附件1)
四、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恪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2.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國家規定的合格學歷;
3.在教育教學崗位工作滿5年及其以上;
4.身體健康。
(二)申報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接收學校崗位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調動: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到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或受到紀律處分尚未解除的;
3.提出申請前五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6年3月2日在市、區教體局、人社局和接收學校網站發布選調公告及崗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崗位有關事項,可按照崗位表中公布的電話直接與接收學校聯系。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5日-19日
2.報名方式
市直和兩區報名工作由市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兩地分居夫妻根據附件1所列接收學校類別、學段、崗位及資格要求,符合選調條件的需夫妻雙方聯名提出選調申請,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地點:滁州市教育體育局七樓會議室。
報名前,報名者須先填寫《2016年滁州市解決教育系統教師兩地分居問題市直、兩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3,從網上下載,以下簡稱“報名表”),根據表格項目要求詳細填寫,簽訂誠信承諾意見,所在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加蓋公章。報名時還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與所報職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如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見附件4),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申請人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仿造、涂改證件、檔案等資料者,一經查實,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其選調資格,且在5年內不得申請選調。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資格審查
依據公告中選調條件和接收學校發布的條件標準,由接收學校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會同所在地人社、編制、財政、監察和接收學校共同組成申報教師資格審查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定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名單,4月初在相應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天,以下同)。
(三)量化積分
公示期滿,由接收學校教育主管部門牽頭,所在地人社、編制、財政、監察和接收學校共同組成申報教師量化評分小組,依據《滁州市教育系統教師夫妻兩地分居選調積分量化表》(見附件2)分學校分學科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行積分,4月底前,按照分數高低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四)體檢和考察
量化積分公示結束后,根據申報學校及具體學科按照積分高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積分相同的,按照兩地分居時間、工作年限和兩地分居區域順序分值高低依次確定,體檢工作由接收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和所在地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體檢和考察后缺額的,按積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僅限一次。
(五)審批調動
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由選調單位報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在市、區教體局、人社局和接收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問題或有反映不影響選用的,由市、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職稱崗位實行有崗參與競聘,無崗高職低聘。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
本公告由市教體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滁州市教體局人事與師資科 電話:3042842
監督舉報:滁州市教體局監察室 電話:302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