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基層工作經歷(截至2016年3月12日),其中報考機關的應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截至2016年3月12日);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3.報考科級干部崗位、醫院負責人崗位、醫生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1970年3月12日后出生)以下,報考其他崗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3月12日后出生);
4.報考護士崗位的應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報考其他崗位的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及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