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報名點考生:
一、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已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如下: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房地產估價師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100分 | 60分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
房地產經紀人 | 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 | 150分 | 90分 |
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 | |||
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 | |||
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 |
如您已達到上一年度合格標準,請按照粵建注發〔2016〕5號文,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二、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
網上報名時選擇“梅州市”的考生,請于2016年2月26日至3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提交資料,聯系電話:0753—2128309。
三、提交材料清單
1.《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或《2014年度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4.符合房地產估價師第六款報考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項材料外,還須提交:
(1)相應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單位開具的報考人員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工作證明原件。
5.符合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申請免考《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原《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3項材料外,還須提供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又驗證人簽名。
三、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梅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