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發文機關+事由+文種事由+文種 ××廠團委(印章)
主送機關:標題下,正文前頂格書寫
正文:指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發布性通知;任免性通知;會議通知;知照性通知 落款:如發文機關的名稱已經出現在標題中,正文之后就不必再寫,但必須加蓋印章。 署名、日期。在正文右下方,寫發信者的名稱,日期,一般具體到年、月、日,在署名之下。(日期用小寫漢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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