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1]57號)、《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和《二0一一年曲靖市第二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有關要求,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用的原則,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面試組織
1、組建面試考評專家委員會。分文科組和理科組,各組評委由7人組成,其中主考1人,由校長或教學副校長擔任;專家評委6人,其人員組成從市教育局面試專家庫中隨機按代碼抽取。
2、主考職責:(1)召集評委,明確各自職責范圍;(2)組織命制面試課題并統一評分標準;(3)掌握面試時間,向應試者提問;(4)對應試者面試內容及回答問題情況進行評分、宣布面試結果。
3、評委職責:(1)命制面試課題,(2)對應試者提出1-2個問題,(3)對應試者面試內容及回答問題情況進行評分。
4、配備計分員、復核員、聯絡員、紀檢代表各1人。
計分員主要職責:(1)發放、回收、校核評分單;(2)計算并匯總評分成績。
復核員主要職責:(1)復核評分成績;(2)向主考報告評分結果;(3)負責面試成績登記匯總及上報。
聯絡員主要職責:(1)維護考場秩序;(2)聯絡應試者;(3)完成主考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檢代表主要職責:對面試及評分全過程進行監督,發現問題當場進行糾正。
5、面試采取全程錄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結束。
二、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并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9月24日下午2:30—5:30;資格復審地點:曲靖市第二中學招聘教師考試辦公室。復審結束后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曲靖人事人才網、曲靖黨建網及曲靖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下的曲靖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對復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及自己放棄進入面試的人員(需要提交書面放棄申請),學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面試人員。
三、面試內容、方法、時間和地點
面試內容:包含說課(占30%)、講課(占50%)和綜合素質問答(占20%)。各項考核評價標準參見附件表一、表二和表三。
面試方法:先說課(10分鐘),然后講課(20分鐘),最后綜合素質問答(10分鐘)。
面試時間:2011年9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面試地點:曲靖市第二中學。
四、面試程序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面試通知書》、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于面試當天上午7:30之前到本校候考室集中報到,由工作人員向應試者宣布面試須知,收繳保管通訊工具及有關資料,并由應試者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及個人面試時間。抽簽時,未到人員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數學、物理和地理學科面試者參加理科組面試,語文、英語、歷史和體育學科面試者參加文科組面試。
2、面試考評專家在面試當天現場命制面試課題。
3、個人面試前60分鐘,抽取說課及講課課題,然后準備說課稿和教案。
4、面試開始后,應試者不得向評委介紹本人姓名等有關信息,評委按抽簽順序對應試者逐個進行測評。
5、各評委對應試者的面試情況單獨進行打分,并在評分單上寫明應試者代碼、分數、日期和評委代碼后,由計分員收集匯總統計。
6、評分單一經交給計分員后,評委不得再更改分數,如計分員發現評分單上各項小分相加之和與總分不符時,應立即向主考報告,再由打分的評委更改總分(不得更改小分),并在更改處簽名(代碼)。
7、每個應試者的面試成績,為各評委打分的平均值(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平均分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數,末尾數四舍五入,由計分員計算,復核員審核,確認無誤后報告主考,由主考在下一位應試者面試之前,告之本人。
8、面試結束后,復核員將面試成績匯總表填寫好交主考和面試專家簽字,再交學校。
五、確定考核、體檢人員
依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人選,若出現分數并列,則以筆試成績分數高者優先確定為考核和體檢人選,若出現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分數均并列,則重新面試。
六、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面試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從事考試招聘、面試、考核等組織工作的人員,凡有直系親屬報考的須申請回避。曲靖二中招聘工作接受主管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舉報電話:0874—3333149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