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5 年我省共有 8286 人報名參加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其中有606人違反了考場紀律。為嚴肅考風考紀,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12 號令),現對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作出以下處理:
一、 利用通訊工具、電子用品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接收、發送與考試相關信息(違紀類別 B108)的535人,給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
二、 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違紀類別 B101)的33人,給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三、 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按規定放在指定位置(違紀類別 A101)的27人,給予當次該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 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違紀類別 A107)的4 人,給予當次該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 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違紀類別 A109)的2 人,給予當次該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六、 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違紀類別 A102)的1人,給予當次該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七、在試卷規定以外位置書寫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標注信息(違紀類別 A103)的1人,給予當次該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八、 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 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違紀類別 B103)的1人,給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
九、 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違法類別 B104)的1人,給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2 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
十、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違紀類別 B109)的1人, 給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的處理。
附件:參加2015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人員名單詳情請查看:http://www.hifda.gov.cn/zwgk/tbgz/201602/t20160224_1773410.html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6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