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1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交通警察筆試成績閱卷及查分工作已經結束。根據相關《招考簡章》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1年9月17日至9月20日(8:30—17:30)。
遞補人員復審時間:2011年9月21日至9月22日(8:30—17:30)。
地點:統一設在黔東南廣播電視大學科教大樓一樓(凱里市環城東路8號)。
二、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安排
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州公務員招考辦組織,各招考單位具體實施。按照《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在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1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在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主動與所報考單位聯系,保持通訊暢通,且須在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未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復審,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因考生所留聯系信息錯誤等原因導致招考單位在資格復審期限內無法與考生聯系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復審,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三、審查材料
1、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可于9月16日至23日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和《報名信息表》。
2、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四、州公務員招考辦的各項招考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名次等內容)都將在州公務員招考辦對外公開的媒體或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或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紀律監督
我州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省招考辦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接受省、州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聯系電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科
0855—8256229
黔東南州錄用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