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會計專業(中級)資格證書已開始辦理,現將資格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
請考試成績合格、報考時選擇武漢市各報名點(準考證號前三位數為102)的考生,按以下時間辦理資格證書。
首次集中辦理時間安排為:2016年2月23日—3月2日(雙休、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下半年,市會計考辦還將安排一次集中辦理,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兩次集中辦理時間段內未及時辦理的,將轉入下一年度與2016年會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一同辦理。
二、辦證地址:
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點(漢口江岸區黃孝河路5號,武漢市公務員局大樓一樓,育才幼兒園旁)。
乘車路線:7、68、524、533、608、716、724、805、808、809、290等路公交車在黃孝河路花橋一村或解放公園路金色華府站下車后,步行100米即到;地鐵三號線香港路站(E出口附近)。
三、資格復審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12號令)相關規定和原人事部印發的《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要求,將對成績合格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四、需攜帶的證件、資料:
1、參加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成績單”?!俺煽儐巍笨稍诤笔∝斦娋W的“會計考試查詢”欄目中下載打?。ňW址:http://www.ecz.gov.cn)。
2、符合報考條件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
3、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2份(表樣附后),可在線填寫,并用A4紙張打印。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記照片:一寸2張、二寸1張。
辦理報考資格復審時,所有證件、資料均需交驗原件(查驗后返還),凡持復印件參加報考資格復審的不予受理;如考生學歷證書有遺失、損毀或難以辨識的,請先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認證手續后,再辦理資格證書。
五、辦理流程:
1、提交審查資料。將成績單、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和《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2份)提交工作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2、辦理資格證書。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由工作人員在《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上簽章,并頒發“資格證書”;考生領取“資格證書”后,貼好2寸登記照片,交給工作人員加蓋鋼印。
特別提示:
“資格證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前來辦理。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辦理資格證書的考生,可填寫《代辦委托書》(表樣附后)后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受托人辦理資格證書時,需出示考生本人和代辦人雙方的身份證件,并帶齊考生應提交的全部證明材料,方可代為辦理。
上述有關事宜,請各位考生相互轉告。
特此通知。
武漢市會計考辦
2016年2月22日
附件:
1、代辦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