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曲靖事業單位備注欄欄里“未就業”是否意味著只招“應往屆持畢業登記證的考生”,如果是這樣,是不是可以說明宣威、曲靖和其他縣的事業單位招聘備注欄里的“未就業”有悖于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考試相關辦法規定: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在我市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服務西不服務志愿者”、“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放寬到大專學歷;對那些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在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在企業基層,已經和簽訂了就業合同,無法提供“就業登記證”等證明,事業單位不是改革了嗎,為什么還是這樣呢要設置門檻呢?在企業基層的已經就業的人員,是否只要單位出具報考證明,就可報“未就業”所屬欄對應的的崗位?請老師幫忙回答,謝謝!
回復:根據此次曲靖招聘公告,“未就業”人員資格復審時需提供:《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畢業證書》、《準考證》、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以及原所在單位出具的辭職或解聘協議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由畢業學?;驒n案保管部門密封完好的學籍(人事)檔案?!拔淳蜆I”與“未就過業”是不一樣的,請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