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部署安排,請進入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本人于2月17日下午2:00—5:30到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東昌府區昌潤路政務服務大廳對過,市政府四號樓925房間)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請提交以下資料:
一、本人二代身份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二、筆試準考證(留存復印件1份)
三、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須與網上報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四、《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原件
五、《公務員登記表》(按干部管理權限須加蓋縣市區組織或人社部門公章,并注明:現仍在公務員崗位)復印件1份
六、有關證明材料
1、提交符合報考專業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2、在《報名表》備注中已注明:“具有《法律職業職業資格證書(A證)》”的還需提交《法律職業職業資格證書(A證)》 (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
凡信息不實或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材料的以及經審查不具備報名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未盡事宜,按《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和《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有關問題解答》執行。
聯系電話:0635-8288941、8288203
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