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和《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號)文件精神,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現將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聘)原則
公開招錄(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錄(聘)對象
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1〕57號)和《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規定,取得國家認可學歷的各類大專及其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招錄(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招錄(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招錄(聘)人員年齡及學歷要求按曲人社〔2011〕5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報考本科及其以下學歷崗位,須參加筆試。
四、招錄(聘)崗位的專業類別設置
(一)招考崗位計劃14人。
(二)專業設置: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及招聘條件等詳見《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該計劃表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http://www.ynqjrs.cn)、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http://www.qjetc.gov.cn)發布。
(三)招考崗位允許相近相同專業報考。
五、招錄(聘)工作時間安排
公開招錄(聘)工作日程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號)文件和《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招聘人員公告》日程安排執行。
六、招錄(聘)辦法
(一)筆試和面試相結合
(二)筆試考試工作委托市人社局全權代理,筆試相關事宜按《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號)的規定執行。
(三)公布筆試和加分成績:筆試成績由市人社局統一公示,筆試成績加分按《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1〕57號)文件規定執行。加分后筆試成績由市工信委進行公示。
(四)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若自行放棄資格復審和復審未通過的,取消面試或擬錄(聘)用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含加分)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市工信委按規定自行公示。資格復審經市工信委初審后由市人社局復審。
(五)面試:筆試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嚴格按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并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須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上進行公布。資格復審及所需材料按《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號)和《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招聘人員公告》規定執行。進入面試人員只有1人的崗位必須經市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方能進行等額面試,且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錄(聘)用。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待筆試考試結束后由市工信委另行通知。
(六)面試方案報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由我委組織實施。
(七)筆試和面試成績按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七、確定擬錄(聘)用人員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聘)用人員。
八、考核或考察
考核或考察由市工信委按《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規定組織實施。
九、體檢
擬錄(聘)用人員由市工信委組織到縣級及其以上醫院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0)文件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余下的崗位,可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市工信委進行公示。
十、公示
將擬錄(聘)用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7個工作日。
十一、錄(聘)用手續辦理
經筆試、面試和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按《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1〕87號)和《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規定,在2011年11月30日前報市人社局辦理錄(聘)用審批手續。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通過其它方式就業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在錄(聘)用手續辦理開始一周前,向市工信委提交《曲靖市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所造成的空缺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由市工信委進行公示。
十二、紀律與監督
按《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規定執行。
十三、公開招錄(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市工信委效能監察科:3324125,市人社局:0874-8967943。
本公告由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解釋。
十四、其它
(一)凡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報考人員進行面試、體檢及其他事項時,報考人員不按時(超過30分鐘)按要求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體檢等資格。
(二)其他各項未盡事宜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文件之規定執行。
附件:計劃表: [點擊瀏覽該文件: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rar]
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