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麻栗坡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流)動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1年度麻栗坡縣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公務員為科員及以下人員);部分崗位允許在職在編教師報名(服務期內特崗教師除外,詳見公開選調計劃表)。從縣外調(流)入本縣城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可以參加本次公開選調考試。
(二)選調條件
1.在職在編,參加工作2年以上(2009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
2.擁護黨的領導、愛崗敬業,思想品行端正,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履職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近2年履職考核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選調崗位需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公開選調計劃表)。
二、選調崗位
本次公開選調機關事業崗位共90個,其中機關崗位36個,分別為:縣委辦公室2個、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個、縣政協辦公室1個,縣發展和改革局4個、司法局1個、經濟商務局3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個、農業和科學技術局6個、安監局1個、統計局3個、供銷社1個、糧食局1個、文廣體旅局1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9個。事業崗位54個,分別為:縣委老干部活動中心2個、縣政務服務中心2個、農業和科學技術系統5個、水務系統3個、文廣體旅系統10個、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系統27個(醫院14個、疾控中心3個、皮防站6個、合管中心4個)、新農保中心1個、麻栗鎮事業站所4個。
以上具體崗位及選調條件詳見公開選調計劃表。
三、選調程序
嚴格按照《麻栗坡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流)動管理辦法(試行)》所規定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5日—9月15日(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麻栗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試錄用與培訓教育股。
3.報名資格審查: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在報名時進行初步審核,待報名結束后再邀請紀檢部門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進行審核,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駕駛證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基層工作證明、一寸半身彩照2張、近三年考核等次證明、處級以上表彰文件或獲獎證書。所有證件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崗位裁減
報名人數與公開選調崗位人數達到2:1方能開考(歌舞團節目主持及電視臺播音主持3個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2011年9月16日公布所有崗位的最終報名情況,若報名人數未達到計劃選調數2:1的,崗位選調計劃將被裁減,不再進行崗位調劑。
(三)考試方式與內容
1.考試方式:除部分特殊崗位采取面試方式外,其他崗位全部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詳見公開選調計劃表)。
2.考試內容:報考機關崗位的,公務員錄用考試申論部分和麻栗坡縣情(占30%),文秘專業知識及相關崗位專業知識(占70%);報考事業崗位的,麻栗坡縣情(占30%),專業知識(占70%);面試崗位的,直接面試相關專業知識。
3.考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崗位考試時間: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9月23日。面試崗位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4.加分條件:在近3年的年度考核中(2008至2010年),每一年被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加1分(最多加3分)。2010年1月以來受處級以上單位表彰的加1分,受廳級單位表彰的加2分,受省部級單位表彰的加3分,省部級以上單位表彰的加5分。在鄉鎮工作年限連續滿3周年的加1分,3(不含3年)至6周年的加2分,6(不含6年)至10周年的加3分,10周年(不含10年)以上的加4分。加分條件中考核為“優秀”等次和受表彰的可累計加分,基層工作時間取最高值加分(基層工作加分條件僅限現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時間計算至2011年9月)。
5.分數線確定:本次考試歌舞團節目主持及電視臺播音主持3個崗位確定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為80分,其他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確定為60分。考生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加分分數。
(四)組織考察
1.考察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堅持親屬親友回避、誰考察誰負責的原則。
2.考察對象:從崗位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綜合成績第一名開始考察,考察結果合格,則按相關程序辦理調(流)動手續,如果考察不合格,則順延第二名進行考察,若考察仍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此次選調。
3.考察內容:主要圍繞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開展考察工作:思想政治素質:包括理想信念和政治態度,理論素養和思想水平,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場、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包括在原崗位上所完成的工作任務情況和是否具有完成新崗位工作任務的能力等情況;工作作風:包括工作作風是否深入扎實,與基層群眾及同事關系是否融洽,對工作、學習的態度等情況;廉潔自律:包括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單位規章制度情況和同事、群眾對其平時生活作風的評價。
4.考察方法步驟:各招錄單位根據崗位要求,采取召開民主測評會、發放民主測評表、個別走訪談話、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進行。民主測評會由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領導、干部職工和服務對象參加,參會人數應不少于20人,參會人員比例為:單位領導占20%,干部職工占50%,服務對象及其它占30%。個別走訪談話人員范圍為參加民主測評會人員,原則上要達到13人以上。
考察結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調(流)動手續:民主測評稱職及其以上票數達不到80%以上的、個別走訪談話不同意調動票數超過50%的、近2年內受到黨政紀處分或近一年內受到紀委、監察機關行政問責的。
(五)公示和調(流)動
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將在麻栗坡政務網進行公示,經公示后無異議者按照干管權限辦理調(流)動手續。
四、其他事項:公開選調崗位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
五、咨詢電話:縣委組織部干部科:662711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試錄用與培訓教育股:6517090。
附件1、麻栗坡縣2011年城區機關單位公開選調考試崗位計劃表
附件2、麻栗坡縣2011年城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考試崗位計劃表
中共麻栗坡縣委組織部
麻栗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