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招考有關規定,我部對放棄考試資格和報考條件不符的考生所在崗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名單附后)。請遞補考生按照《商務部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考試和面試公告一》有關要求確認是否參加考試,并將復審材料于1月27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郵寄至我部。
附件:商務部2016年公務員錄用專業考試和面試遞補名單
商務部人事司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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