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考核形式
考試考核以面試為主,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以試講(15-20分鐘)、回答評委提問為主要形式。主要考核應聘教師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綜合能力。
二、試講內容
物理學、光學工程教師崗位(崗位A13、A14)
教材:《普通物理學教程:電磁學》(第三版)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2年12月1日
主編:梁燦彬,秦光戎, 梁竹健
試講章節:第一章 靜電場的基本規律
1.6電勢
1.6.4等勢面
1.6.5電勢與電場強度的微分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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