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前,縣人社局組織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中國泗洪網公告),屆時考生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需提供本人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出具的未就業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還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放寬年齡的還需提供相應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以及本簡章、《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網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屆時將規定遞補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布)。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需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在中國泗洪網上公布。
面試由縣人社局和縣衛計委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中國泗洪網公告)。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思維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時,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即面試總分的60%)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