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大學2016年服裝表演專業錄取規則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投檔資格線以上、填報我校志愿并投檔的專業合格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志愿優先、結合分數的原則進行錄取。學校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考生。
江漢大學2016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規則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文化控制線,且填報我校志愿的專業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80%+專業考試成績×2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時適當考慮男女生比例。
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志愿優先、結合分數的原則進行錄取。學校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學生。
江漢大學2016年音樂類專業錄取規則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相應批次類別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填報我校志愿并投檔的專業合格考生中:音樂教育方向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優錄加分)×4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它招考方向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后優先錄取。
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志愿優先、結合分數的原則進行錄取。學校不錄取無我校志愿的考生。
江漢大學2016年美術與設計類專業錄取規則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劃定的相應批次類別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填報我校志愿并投檔的專業合格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優錄加分)×40%】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上海市考生獲得美術類、設計類中任一合格證即可報考公共藝術、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并按綜合成績排序錄取。
對我校各省(除湖北省外)專業成績排名前十名的考生,優先保證第一專業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