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青年服務平臺人才隊伍建設,促進我省青年事業深化發展,廣東省青年商會、廣東省海外留學青年聯誼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1、廣東省青年商會:自2006年4月成立以來,一直致力于培養和造就一支符合國際慣例、適應國際競爭、引領經濟發展、主動服務社會的優秀青年經濟管理人才隊伍。目前,省青商會已發展壯大成為擁有300多名會員,會員平均年齡37歲,所在企業遍布廣東和港澳地區的青年生力軍。會員年營業額均超過5000萬元,涵蓋30多個行業和領域,活躍于廣東經濟建設前沿,為廣東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2、廣東省海外留學青年聯誼會:于2015年12月成立,由廣東省青年聯合會等12家單位共同發起,經廣東省民政廳核準,由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主管,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目前省海青會共有創會個人會員376人、單位會員17家,個人會員的留學經歷涵蓋五大洲26個國家和地區。省海青會的宗旨: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的旗幟,最廣泛地團結凝聚廣東海外留學青年;最廣泛地代表和維護廣大海外留學青年的合法權益;積極參與社會建設,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各界海外留學青年健康成長、奮發成才服務;努力成為留學報國的青年人才庫,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服務。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廣東省青年商會、廣東省海外留學青年聯誼會專職工作人員4名。詳見《社會組織專職聘用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面向國內外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公開招聘。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2.思想政治素質較好,團隊合作意識較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特別優秀者可放寬學歷要求);
4.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35周歲以下;
5.應聘廣東省海外留學青年聯誼會專職工作人員具有海外高等院校留學經歷者優先。
年齡計算及相關職稱證書獲得計算時間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家承認的海外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確保能根據畢業所在地有關政策按期取得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接受其應聘。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月9日—1月29日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好的《社會組織專職聘用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電子版(須附照片)和學歷、學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的電子掃描件發送到公開招聘工作郵箱goya2015@163.com。并在郵件主題注明“姓名+應聘崗位代碼”,報名材料審核通過后后,招聘單位將回復郵件確認報名成功。如應聘人員在報名后5個工作日內仍未收到回復郵件,可聯系招聘單位進行咨詢。
(三)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1個崗位。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并依法進行處理。
(四)招聘單位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0-38772628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寺貝通津一號大院
郵政編碼:510080
電子郵箱:goya2015@163.com
(五)資格審查:
1.初審。根據招聘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應聘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報名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在廣東共青團官網公布。
2.復審。報名人員持有關材料,在指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的材料包括:
(1)《社會組織專職聘用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中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學位證書、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無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張(與網上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
復審通過人員,發給準考證,作為筆試、面試、體檢環節的憑證。
四、考試
主要考察應聘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知識儲備及工作能力,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人選。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體檢人選。
五、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通過后由主管部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期間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參照《廣州市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設置及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薪酬待遇實施辦法》(穗民〔2010〕229號)有關規定及廣東省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薪酬水平,按規定享受節日補貼,五險一金按照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進行繳存。聘用單位不提供員工宿舍。
廣東省青年商會秘書處
廣東省海外留學青年聯誼會秘書處
2016年1月8日
相關附件詳情請參考:http://www.zj-rc.com/1453685887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