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師!我先把我的情況說明一下,我是05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生,由于畢業后一直都在私人企業工作,所以由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我就一直都沒有拿去我戶口所在地的人事局蓋章,并且個人檔案也一直存放在戶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場。而我所報的崗位要求有兩年以上的工作經驗,由于檔案一直都在人才市場,這個是否會影響我的審核?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在報考公務員的時候填寫的是我當時工作單位的名稱,但是后來為了考公務員我與公司簽了《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請問我在審核的時候能否拿這份協議書代替“公司同意報考公務員證明書”呢?
謝謝老師!
回復:1、因為你已經上班,派遣報到證可以用公司同意報考證明代替。檔案一直都在人才市場不影響審核。
2、如果是在報名后再簽的《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則需要同意報考證明。如果是報名前簽的《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現在處于失業,直接去勞動部門開個失業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