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工作的意義和任務
(一)教學的概念
教學是教育目的規范下的、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共同組成的一種活動。
教學包含三個方面:
(1)教學以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為根本目的;
(2)教學由教與學兩方面活動組成;
(3)教學具有多種形態,是共性與多樣性的統一。
(二)教學的意義
教學是學校進行全面發展教育(或說學校進行素質教育,或說學校實現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徑。教學是學校教育中最基本的活動,在學校整個教育系統中居于中心地位。
1.傳授系統的科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教學的首要任務是引導學生掌握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教學所傳授的基礎知識,是指形成各門科學的基本事實、相應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公式及其系統。
2.發展學生智力、體力和創造才能
智力的核心是思維力。創造才能是指能運用已有的知識和智能去探索、發現和掌握未知曉的知識的能力。
3.培養社會主義品德和審美情趣,奠定學生的科學世界觀基礎
4.關注學生個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