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銅陵市教育局人事管理暫行規定》和工作需要,現就市教育局電教館工作人員選調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平公開、競爭擇優、實際需要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
市直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基本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專業基礎理論扎實,綜合素質較高,同時還需符合下列條件:
1、在局屬學校工作滿10年以上,且經任教學校同意;
2、年齡35周歲以下;
3、具有電化教育或計算機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中級以上職稱;
4、近三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有良好的師德修養;
6、身體健康,能正常從事相關崗位工作;
四、選調崗位
市教育局電教館電教員1名
五、選調方式
選調采用面試考核方式,即專家提問應聘者答辯方式進行。
六、選調工作安排
1、報名
報名人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在現任教學校報名,經審核同意后,由學校統一匯總于2015年1月25日下午下班前報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2、資格審查
局選調工作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將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3、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主要考查選調人員崗位專業能力、業務素質及潛能。
4、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由選調工作小組研究提出擬選調人選,報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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