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各級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方案》的要求,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統一組織實施西城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2016年報考西城區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參加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
二、資格復審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經濟科學大學二層禮堂(北京市西城區南草場街22號,方位圖及乘車路線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具體復審時間以用人單位通知為準。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表一式2份(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
2、成績單(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招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其中,社會人員的學歷證書復印件攜帶2份,2016年應屆畢業生無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
5、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生招考的職位:報考人員除提供1-4條所述材料,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畢業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
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最高學歷期間獲得的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面向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招考的職位:報考人員除提供1-4條所述材料,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如報考人員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能夠證明截至2015年11月8日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滿24個月的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機關或事業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7、“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的職位:如報考人員為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第1-5條所述材料;如報考人員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除提供1-4條所述材料,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及本人頁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社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戶口本和同意報考證明的要求參考第6條。
8、面向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等人員招考的職位:報考人員除提供1-3條所述材料,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提供區級村官辦出具的證明;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報考人員持以上材料按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到場接受資格復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須攜帶身份證件、委托書及上述要求的審查材料。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公告及政策執行。請報考人員近期保持通訊暢通,對資格審查有問題需要咨詢時,及時與各招考單位聯系。
現場資格審查結束后,形成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面向社會統一公布,報考人員可以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資格審查方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