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擬從全縣鄉鎮學校招考63名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崗位
第一小學8人、第二小學4人、第三小學4人、九棵樹九年制學校16人(其中小學5人、初中11人)、云龍小學2人、雄華小學4人、南廣學園4人、第二中學高中4人、第四中學高中4人、實驗中學高中7人、民族中學高中6人。
二、招考范圍
面向鄉鎮學校在職在崗在編的普通高中、初中、小學教師。
三、招考主要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思想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2.身體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3.報考高中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初中、小學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萍捌湟陨蠈W歷。體育崗位必須是體育類專業畢業。
4.報考高中崗位,任高中課時間不少于3年或任初中、小學課時間不少于6年;報考初中、小學崗位,教齡不少于3年。
5.2010年8月以來未受過任何黨政紀處分或縣教育、人事部門的處罰性工作調動。
6.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其以上(以相關合格證為準),2010年年終履職考核獲稱職及其以上等次。
7.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間無曠工、曠課,事假不超過20天,病假不超過60天。
8.2011年春季學期末,所教學科統測或升學考試平均分高于同級同類學校同級同科平均分(高考按全縣完中類計算,中考按全縣同級同類學校計算;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高中非畢業班以各鄉鎮或各完中計算)。一人教兩個以上學科或兩個以上班級的,教學成績以最好的班級、學科為準。
9.城區學校和縣教育局機關借用人員若需報考,由本人向縣教育局書面申請取消借用關系,回原單位報考。
四、招考辦法
1.采用筆試方式擇優聘用。
2.凡屬于招考范圍、符合招考條件者,可先報名參加筆試,待筆試后再根據招考崗位、招考范圍、招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五、其他
1.報名時間:2011年8月22日至8月25日。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一樓門廳。
2.筆試時間:2011年8月27日。筆試地點:鎮雄縣第三小學。
六、具體事宜,以《鎮雄縣2011年城區中小學教師招考方案》為準。
招考業務聯系人:成忠國、申云東;聯系電話:3120050。
特此通告
鎮雄縣教育局
201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