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城區學校教師隊伍結構,順利推進城區學校提質擴容建設,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擇優選調45名優秀教師進入各城區學?!,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及崗位需求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
各鄉鎮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選調教師考試考核工作領導組:
組 長:由分管教育的政府領導擔任。
副組長:由人事、教育、紀檢監察、公安、保密等部門領導擔任。
成 員:由人事、教育、紀檢監察、公安、保密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考試選調辦公室于教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員由人事、教育、紀檢監察、公安等部門抽人組成。辦公室負責報名、資格審查等相關工作。
四、選聘學校
溪洛渡職校、永二中初中部、永三中、縣實驗中學、縣示范小學、溪洛渡鎮中心校、縣幼兒園。
五、報名對象、條件及要求
(一)對象
各鄉鎮中小學在職在編教師。
(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認真教書育人。
2、申請參加溪洛渡職校選調考試的教師,必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在鄉鎮中學任教3年以上(含3年),中考(統考)學科成績至少有一次獲全縣前5名或同層次前3名。
3、申請參加永二中初中部、永三中、實驗中學選調考試的教師,必須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在鄉鎮中學任教3年以上(含3年),中考(統測)成績至少有一次獲全縣前10名或同層次前5名。
4、申請參加城區小學選調考試的教師,必須具備??萍耙陨蠈W歷,任教5年以上(含5年),統測成績至少有一次獲同層次前5名或本鄉鎮前3名;申請參加縣幼兒園選調考試的教師,必須具備??萍耙陨蠈W歷,任教5年以上(含5年)。
5、報考崗位和學科原則上必須與所獲專業文憑相符。
6、在歷年履職考核中無“不稱職”、“基本稱職”等次。
7、必須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
8、年齡必須在45歲以下(含45歲,即1966年8月24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三)要求
1、報考縣幼兒園崗位的教師,必須是學前教育專業。
2、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的教師,從事現任學科教學必須5年以上方可報名;師范類專業畢業的教師,從事非專業學科教學必須5年以上方可報名。
3、小學高級、中學高級、中學一級教師選調到城區各中小學,崗位不能帶走,新任教學校必須有空崗方可享受原職稱待遇,否則只能高職低聘,直至現學校有空崗為止。
4、溪洛渡職校、各中學、縣幼兒園以選調學校為單位,縣示范校、溪洛渡鎮中心校合并為一個報考單位,分學科設定報考崗位,筆試分加近三年業績考核分為最終有效得分,并從高到低量分錄用。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1年8月22日——8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過時不再受理。
(二)報名地點
永善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教師需持本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歷年考核證明、業績證明、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考試選調辦公室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方可報名。報名時交一寸半身脫帽正面近照一式三張。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若報考人數達不到1:2的開考比例,崗位數按實際報考人數相應削減。
七、命題范圍
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命題范圍為現行中、小學教材相關內容,分學科、分層次命題,總分100分(小學為語、數合卷,各占50%)。
八、考試考核
(一)文化基礎知識考試
1、成立考試考核專家組。專家組由縣考試領導組確定,專家組負責出題、制卷、評分等工作。
2、考場設置
考場設在縣示范小學。
3、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2011年8月24日下午20:00到縣考試選調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4、考試時間
2011年8月25日上午9:00至11:30。
5、筆試分公告時間
2011年8月25日下午20:30。
通過第一輪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后,各學科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參加下一輪的教學業績考核。
(二)業績考核
以近三年的教學業績為依據(教學業績由縣教育局負責提供),給予業績加分。
①在全縣中考中,所教學科獲全縣前3名(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實行累計加分;
②在全縣統測中,所教學科獲全縣同層次前3名(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實行累計加分;
③評為縣級及其以上的骨干教師加2分;
④評為縣級及其以上的學科帶頭人加3分;
⑤參加學科教學競賽獲省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9分、第三名加8分;獲市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獲縣第一名加4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實行累計加分。
以上5項均可累計加分,最后得分之和為業績考核分。
(三)考試、考核最后得分公告時間
2011年8月26日下午15:30。
九、結果運用
通過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和教學業績加分,以兩項得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擇優選調,并報領導組審批同意后,由人事部門按調動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己似诙?,考核由教育局、人事局、用人學校分年考核,期滿后對考核不合格的仍調回原單位。
十、紀律要求
本次考試考核選調工作在縣選調教師考試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在紀檢監察、人事部門的監督下施行,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嚴肅查處。
十一、選調學校崗位設置
選調學校 | 學科 | ||||||||||||||
歷史 | 地理 | 語文 | 數學 | 音樂 | 美術 | 政治 | 體育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計算機(信息技術) | ||||
溪洛渡鎮中心校 | 3 | 3 | |||||||||||||
縣示范校 | 4 | 4 | 1 | 1 | |||||||||||
縣幼兒園 | 2 | 2 | |||||||||||||
實驗中學 | 1 | 1 | 2 | 1 | |||||||||||
永三中 | 1 | 2 | 2 | 1 | 2 | 1 | 1 | ||||||||
永二中(初中) | 2 | 2 | 1 | 3 | |||||||||||
溪洛渡 職校 | 1 | 1 | |||||||||||||
總計 | 45 |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