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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校以及考試書庫開發及擁有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學歷類/建筑工程類
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和全新引進高清3D電子書考試用書。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保證質量、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各工作環節保證做到有章可循;
3.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
管理學院成立GCT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組織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管理學院成立GCT招生監察組,負責監督檢查本院GCT招生錄取工作。
三、管理學院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
根據學校制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及我院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我院2015年在職攻讀工程碩士復試錄取分數要求如下:
專業領域 | GCT總分 |
物流工程工業工程 | 202(有學士學位) |
206(無學士學位) | |
項目管理 | 208 |
注: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及三年工作經驗。
四、復試攜帶的證件與材料:
⑴貼有本人照片、填寫完整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注:在職聯考《資格審查表》是由考生自己通過網報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網報網頁,下載打?。◣д掌?。非考生個人填寫的信息,不要貼照片。)和《2015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注:考生本人填寫)各2份,要求親筆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⑵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
⑶最終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2份,復印件請統一復印在一張A4紙上,并在復印件的右上角寫上姓名和準考證號;
⑷本人1寸照片3張(請用信封包裝并在封面上寫上姓名、準考證號);
⑸權威機構學歷論證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書論證報告、學位認證報告各1份。(學歷證書認證網址http://www.chsi.com.cn/,學位證書認證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請同時附上原件與復印件)
教育部查詢結果將作為考生報考、復試和錄取的依據。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錄取和學習資格。
(6)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
(7) 按學校統一規定收取復試費180元,請自備零錢。
五、復試安排
1. 復試報到時間:2016年1月8日8:00-10:00
復試報到地點:管理學院121教室
2. 復試科目
⑴面試
面試時間:1月8日10:00-12:00
面試方式:無領導小組討論
各小組面試時間為30分鐘,其中審題2分鐘,自由討論25分鐘,團隊代表總結3分鐘,主要考察面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力、邏輯分析能力、判斷決策能力、領導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等。
面試地點:管理學院126、113、110、130、118教室。
⑵筆試
筆試科目:管理學(100分)
參考書目:《管理學》(第12版),海因茨韋里克,馬克V坎尼斯,哈羅德孔茨,馬春光譯,經濟科學出版社,2008
考試時間:1月10日晚上18:00-21:00
考試地點:管理學院105、107教室
⑶ 成績構成:總成績按聯考成績50%、復試成績50%計算(復試成績中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其中聯考成績按百分制進行折算。錄取以總成績為準,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⑷根據文件要求,各專業學位類別、各領域(專業)均不進行跨類別、跨領域(專業)調劑錄取。
3. 復試程序
⑴報到、驗證及交資料
①報到。提交《2015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1份(另1份請在面試時提交)。
②驗證。將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學歷認證報告、學位認證報告一并交付驗證。驗證結束后,當場歸還所有證件的原件。
③交資料。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各2份。
⑵面試及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根據分組名單到達各自指定的教室接受面試到指定教室進行面試。面試時請出示準考證及身份證,無準考證及身份證的不允許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參加筆試。復試環節全程錄像錄音。
六、違規處理
考生提供虛假信息,偽造證件、認證報告、檔案(含電子檔案)等材料,均屬違規行為。上述行為在錄取前發現,學校不予錄??;上述行為在錄取后學位申請前發現,學校取消錄取,其錄取通知書無效并予以沒收,同時,其所修課程學分無效、所交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上述行為在授予學位后發現,按照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予以撤銷學位。學校將向其所在單位通報違規及處理情況。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實施,刑九修正案按新刑法第284條規定,其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于考試過程中發現的代考生,除按違規處理程序處理外,考試結束后,要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七、關于錄取名單公示
《關于進一步加強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和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管理工作的意見》(學位[2013]36號)文件精神,對于招收錄取的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院(系)須對招生錄取的研究生信息進行網上公示。
八、其他事宜
凡有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按規定日期準時參加復試,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按自動放棄處理。有復試資格但自愿放棄復試的考生請提前通知專業碩士學位管理辦公室,以便我們做相應調整,保證復試工作順利進行。
咨詢電話:027-87541911。
華中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2015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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