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只認可各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藝術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其中江蘇籍考生的七門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能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
2.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所在省(區、市)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根據各省規定調閱檔案,參照考生志愿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按照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最后的錄取信息以該省招辦公布的為準。
3.新生入學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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