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特殊教育學校、會澤縣馳宏小學教師招聘筆試已圓滿完成,為保證面試過程及結果公平、公正、公開,根據《會澤縣特殊教育學校、馳宏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特制定本面試實施辦法。
一、面試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面試時間、地點
(一)面試時間:2011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二)面試地點:會澤縣特殊教育學校、會澤縣馳宏小學。
三、面試方式及內容
面試采用說課方式,時間20-25分鐘,主要考核教師的教態、心理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說課內容:各學科面試說課課題為現行小學六年級教材的篇目或章節內容。
四、面試程序
(一)參加面試的教師2011年8月16日上午7:10以前準時到會澤縣馳宏小學報到抽簽確定面試時間(上午或下午)。具體到場時間:抽在上午的教師7:20準時到會澤縣特殊教育學校、會澤縣馳宏小學報到,抽在下午的教師1:20準時到會澤縣特殊教育學校、會澤縣馳宏小學報到。所需要的相應學科教材、教參、紙、筆等自帶。
(二)應試人員報到后,抽取面試順序號,按面試順序依次到指定地點抽取面試課題, 30分鐘內擬寫說課稿,按時進入面試室面試。
(三)面試結束,將說課稿交工作人員,隨即離開面試現場。
五、面試評分辦法
(一)評分要點:
1.說課提綱完整。
2.清楚、準確闡述本堂課教學內容在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
3.教學目標明確、具體。
4.簡要闡述教師的教法和指導學生學習的方法。
5.說明采取的教法、學法及教學過程所體現的教育理念。
6.說明課時安排及教學程序、教學環節的銜接與結合。
7.闡述教學重點、難點及具體處理的辦法和理論依據。
8.所表述的教學(板書)提綱重點突出,內在聯系清楚。
9.語言簡明,普通話準確流利。
10.條理清楚,重點突出,儀態自然。
(二)評分標準及辦法:
1.面試分滿分100分。面試結束后,評委依據上述評分要點評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和一個最高分求出的平均分即為該面試人員的面試得分,面試得分低于60分取消錄用資格。
2.說課時間不足20分鐘每差1分鐘扣除面試分0.5分,超25分鐘的每超1分鐘扣除面試分0.5分。
六、相關事項
(一)應試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面試。
(二)應試人員不允許直接或間接透露自己的身份。
(三)面試過程中,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面試,視為自動放棄。
(四)應試人員有弄虛作假及其它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評委和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職、徇私舞弊的,要追究責任。
(五)面試評委和工作人員由縣教育局確定,評委分二組:小學語文組,小學數學組,每組7人,名單不向社會公布。
(六)整個面試過程接受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和社會的廣泛監督。監督電話:5125498。
(七)面試結果于8月17日上午9:00在會澤縣特殊教育學校、會澤縣馳宏小學公布。
會澤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