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2011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貴州省2011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貴州省2011年定向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部分考生需進行復檢?,F將有關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復檢對象: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本人申請復檢并經市招考辦同意復檢的考生。具體人員另行通知。
二、復檢時間地點:
復檢考生于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早上7:20前到遵義市人民政府廣場集中,市招考辦將統一組織參加復檢人員前往醫院復檢。未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注意事項
1.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和復檢申請書參加復檢。
2.體檢復檢前8-12小時不能進食,以免影響體檢結果(可隨身攜帶少量食物和飲水,待相關項目檢測后可以進食)。
3.復檢費用按醫院實際收費收取,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紀律監督
體檢復檢工作須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監督舉報電話:0852-8622096(市委組織部)、8662627(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都將在市公務員招考辦對外公開的媒體、網站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媒體及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