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高中教師編制和需求情況,現將今年高中教師選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根據各校缺編和專業需求情況,分專業通過統一考試考核,擇優聘用。
二、選聘范圍及基本條件:
1、全縣各鄉(鎮)在職公辦中小學教師起始學歷為本科,年齡35歲以下者及2007、2008、2009、2010年招聘安置在鄉(鎮)的高中儲備師資和2011年通過面試擬聘用的本科畢業生。
2、報考相應專業的教師所學專業必須對口。
3、選聘專業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音樂、計算機,具體選聘計劃待編制核定后在考前公示。
三、考試范圍及時間:
1、筆試范圍:現行普通高中教材。
2、考試時間:待報名結束后另行通知。
3、報名時間:2011年8月10日至12日。
4、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時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選聘工作程序:
1、縣直各校清理編制情況,填報現有學科教師情況表,根據教學工作需要,擬定專業教師需求數。
2、每個選聘崗位的應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2的比例才進行考試,個別緊缺急需專業,達不到比例的,經教育局研究確定是否開考。
4、高中教師的選聘,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聘用”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分專業擇優聘用。
5、選聘考試由縣統一組織。
6、2011年招聘的本科生,必須參加縣統一組織的筆試,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比例合成總分,分專業擇優聘用。
7、考核內容為報考者師德師風表現、教學實績兩個方面,對師德表現差,有違法或嚴重違紀行為者,不得聘用。
8、為保證教師隊伍的相對穩定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的合理分布,實行教師配備“兩個一點”(即07、08、09、10、11年招聘高中師資選聘一點、鄉(鎮)選聘一點)的原則,擇優選聘。
永勝縣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