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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公告,現將深圳考區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和地點
2015年12月18日至30日(含周六、不含周日)上午09:20—11:40,下午14:20—17:40。請申請人按照網上預約時間到福田區景田路72號天平大廈四樓B401現場提交材料。
二、申請步驟及需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須于12月4日前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完成網上申請。按《廣東省司法廳關于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項的公告》要求準備需提交的書面材料,本人(不得交由他人代辦)于預約現場辦理時間到現場提交材料。
居住在臺灣地區的應試人員可以直接到我市提交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材料,也可以通過司法行政機關委托的臺灣社團法人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辦理申請材料轉遞事宜。臺北市受理資格授予申請材料轉遞工作時間為:12月16日—18日,12月21日—23日,每日9:00—17:30。地點為:臺北市開封街一段66號4樓,電話為:(02)23892388。
三、資格授予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申請,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四、其他
(一)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待2016年取得畢業證書后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現階段無需辦理網上申請及現場申請,但應于2015年12月5日前打印本人成績通知單妥善保管,并確保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54號)》規定取得由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和保留本人學生證原件,以備2016年資格申請時提交。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二)關于合格分數線、成績查詢、成績單自行打印、成績核查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的具體事宜請查看《廣東省司法廳關于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項的公告》(網址:http://www.gksk.gov.cn)。
深圳市司法局
2015年12月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司法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