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當區群眾工作中心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工作已經結束,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符合資格的人員進行崗位陳述,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崗位陳述人員名單
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核,以下31人進入崗位陳述程序。
姓名 | 性別 | 姓名 | 性別 |
羅云芳 | 女 | 李菊花 | 女 |
張萬貴 | 男 | 黃永玉 | 男 |
唐玲莉 | 女 | 王鵬 | 男 |
張麗 | 女 | 徐連志 | 男 |
宋桃 | 男 | 羅橋線 | 女 |
徐勇 | 男 | 胡祖燕 | 女 |
周蕾 | 女 | 吳桂珍 | 女 |
楊華濤 | 女 | 張進 | 女 |
陳榮榆 | 男 | 高兆英 | 女 |
陳紅 | 女 | 蔣濤 | 男 |
王曉霞 | 女 | 譚洪星 | 男 |
周露 | 女 | 倪衛 | 女 |
陳英 | 女 | 張小群 | 女 |
王明全 | 男 | 文思菊 | 女 |
汪麗 | 女 | 張榮 | 男 |
羅洋 | 女 |
二、現場陳述時間
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進入崗位陳述的人員請于8月11上午8時10分到區如工中心接待大廳集中進行陳述順利抽簽)。
三、陳述地點
烏當區群眾工作中心多功能會議室
四、陳述程序及內容
1、簡略自我介紹;
2、圍繞如何做好群眾工作開展陳述;
3、接受評判人員提問。
五、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現場抽簽決定陳述順序;
2、每次進入陳述室為一人,陳述時間不超過6分鐘,要求使用普通話陳述,可不脫稿(將與脫稿有分值差距),其余人員在大廳等候,并保持安靜,不影響群工中心辦公秩序;
3、已完成陳述的人員即刻離開群工中心,禁止在大廳逗留或和其它未陳述人員交頭接耳;
4、未按時參加抽簽或現場陳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選調。
六、考察對象的確定
現場陳述完成后,由現場評判人員進行打分,選調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將有關資料收集整理,進行統計后報選調領導小組,由選調領導小組擇日召開會議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數量及人員。
七、工作要求
嚴格按照“五個一律”、“五個嚴禁”、“十七個不準”以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現場評判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平、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