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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司法部通知,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現就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已于11月21日公布。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在黔南州司法局報名的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即12月5日前),向黔南州司法局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
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
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
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我局不再受理。
二、合格分數線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黔南州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及合格分數線二類地區,合格分數線為305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黔南州應試人員達到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5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黔南州司法局司法考試科(308辦公室)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二)身份證件原件;
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三)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四)與本人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五)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我局將按規定程序上報貴州省司法廳復審并呈報國家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我局不再辦理。
黔南州司法局
2015年11月23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司法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