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關于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
合格分數線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的公告
依據司法部和云南省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為做好今年昆明市司法考試成績查詢和法律職業資格證申辦的工作,現就昆明市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將于11月21日公布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
應試人員可于11月21日上午8時起,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凡在昆明市報名考試的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昆明市司法局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荚嚦煽兘浐瞬椴⒁褧嫱ㄖ救说?,不再次核查。應試人員的分數核查申請由昆明市司法局受理后逐級上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統一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二、資格證書的申請辦理
(一)、申辦對象
1、戶籍在昆明市持本科以上學歷或戶籍在異地持本科以上學歷在昆明報名考試,分數達到360分(含360分)以上符合申辦法律職業資格A證的人員。
2、戶籍在昆明市享受放寬學歷條件政策,持法律專業??茖W歷在昆明報名參加考試或者在異地報名參加考試分數達到360分(含360分)以上符合申辦法律職業資格B證的人員。
3、戶籍在昆明市享受放寬學歷條件政策,持本科或法律專業??茖W歷在昆明參加考試或者在異地報名參加考試,分數達到310分----359分符合申辦法律職業資格C證的人員。
4、戶籍在昆明市少數民族自治縣享受放寬學歷條件政策,持本科或法律專業??茖W歷在昆明參加考試或者在異地報名參加考試,分數達到305分----359分符合申辦法律職業資格C證的人員。
(二)、申請方式
應試人員達到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5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昆明市呈貢區市級行政中心3號樓141辦公室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在昆明市異地報考,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成績達到全國合格分數線的法律??疲˙證),以及法律??埔陨蠈W歷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C證)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三)、申請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工作人員現場打印)。
(二)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及復印件。
(三)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須提供本人打印版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主首頁及本人信息頁)。申請人的戶口簿內容有涂改校對或手寫的,應先換發新戶口簿或開具戶籍證明再現場確認。屬于集體戶口的申請人,需提供《常住人口信息登記表》(如果不能提供原件的,復印件必須由集體戶單位管理戶籍的部門或所管轄的派出所簽署“復印件與原價一致”的字樣并加蓋公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及復印件、單位或學校證明及復印件、工作證或學生證及復印件。
(四)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五)與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時使用的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彩色證件照片4張;申請人請勿對照片自己裁剪,可帶到申請確認現場使用專用照片裁剪器規范裁剪。
(六)原已取得C證的人員,在申辦A證時,必須交會C證的正、副本。
(七)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材料原件由受理申請機關審驗后退回,所提交的復印件材料一式兩份,一律使用A4紙復印,復印件內容(含畢業院?;蚺沙鏊≌拢╉毲逦杀?,黑白復印機復印不清晰的,使用彩色復印機復印。為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申請人排隊等候時間,申請人可提前準備好復印件;如復印條件確實受限的,可向申請地司法局申請復印。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三、申請辦理的要求、時間和地點
凡符合在昆明市申辦條件的合格人員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到昆明市呈貢區市級行政中心3號樓141辦公室昆明市司法局司法考試辦公室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逾期申請,不再受理。
聯系電話:0871-65138115、65152332
聯系人:楊麗華
昆明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20日